1933年公交车就开始禁烟
2019-03-28 07:39:00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在“迎军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中,武汉市实施多举措在公共场所控烟,其中公交车是禁烟重点。

而从湖北省档案局收藏的一份南昌所发电文上可以看到,早在1933年,我国南方省份就实行过公交车禁烟。

电文的分发对象是江苏省的陈果夫、浙江省的鲁涤平、安徽省的刘镇华、湖北省的张知本。电文提出公共汽车乘车6点须知:“一、坐车正直,不可歪斜;二、说话要小心,不可喧哗;三、不可吸烟;四、不可吐痰;五、不可跳窗;六、不可伏窗。”“以上六条,应即贴在车内,先教练站办事人员,并使个个车夫能够明白解释。凡客上车,如有犯此者,则开车手或车掌应即照规取缔。”发电日期是1933年3月8日17时30分。

为落实这份电文,全国经济委员会设置有5个工作组,隶属于中央卫生设施实验处管辖。其中湘鄂公路卫生组驻汉口,配医生1人,护士、助手3人,并制订有《公路卫生设施大纲》,由各省公路主管机关负责办理。

卫生组对公共汽车环境卫生提出4点要求:“1.取缔站上售卖不洁饮食,并应设法供给安全之茶水;2.每一公共汽车站,应设置男女厕所,并取缔公路两旁污秽之厕所及茅坑;3.站内候车室及公共汽车内,禁止随地吐痰,及抛弃残渣秽物,公共汽车内应禁止吸烟,以免危险;4.规定公共汽车乘客之人数。”

从以上禁烟的条文看,只是从消防安全的角度考虑。当时的公共汽车车厢、门窗、地板、坐椅,全是木制的,吸烟极易引发火灾。

今天,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大家认识到在公共场所,包括公交车船上吸烟,不但有害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还是一种不文明的举止。为了在公共场所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空气清新的环境,武汉市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方案,领导干部要带头禁烟。

刘宝森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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