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丽华法官正在接听热线。
记者金振强摄
本报讯(记者陶盼通讯员李金星)“中介明明知道我的房子还在抵押中,现在不能卖,却暗中联系买家,并在瞒着我的情况下,和我丈夫签了合同。现在买家已经和我谈好,答应解除合同,可是中介却不愿意归还我的两证,我应该怎么办?”昨天早上,王女士(化名)致电武汉晚报周二之约求助,希望能够拿回自己的两证。
王女士和丈夫育有两个小孩,作为来汉务工人员,养两个小孩,经济压力很大。如今大女儿正在读高三,为维持家庭生活,她和丈夫商量,准备把房子卖了。虽然房子之前贷款时抵押了,明年3月才到期,但考虑到房子也不是说卖就能卖了,所以王女士把房子先挂在中介,也和中介交代了自己有抵押的情况。
一天,中介直接找到王女士的老公,称买家出的钱很高,希望能坐下来谈谈,王女士的老公去了没多久,就和对方签下了买卖合同。签完之后,才告知王女士。王女士得知后,直接和买家联系,告诉对方房子还在抵押中,对方考虑后,决定解除合同,不买王女士的房子,只需王女士退订金即可。不料,中介却不答应,中介以要2.36万元中介费为由,一直拿着王女士的两证不肯归还。如今,“我要怎么才能拿回我的两证呢?”
对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夏丽华法官认为,作为房屋的卖方和买方订立的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卖方因房屋有抵押的情况,与买房协商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买方只要求退还订金,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愿,作为对自己权利义务的处分,法律不干涉。但王女士作为委托人和中介方还有一个居间合同法律关系,中介促成了合同成立,王女士应该支付约定的报酬。但中介扣押了王女士的两证,侵害了王女士的权利,王女士有权起诉要求对方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