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委托经营收益难兑现
2017-01-08 11:53:00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明凌翔)昨天,家住硚口区古田的陈先生向本报反映,去年他投资了一个商铺,开发商承诺每个月会有千分之五的收益,结果从去年8月份开始,收益没能兑现,一年之内退铺也成了未知数。之前号称“一铺养三代”,如今过了半年,陈先生心力交瘁。

去年4月份,位于青山区工人村街的福汉钢谷项目营销中心给陈先生打电话称,该项目商铺投资潜力大,八年投资可回本,自得一间产权房,一铺养三代。一番推销后,陈先生心动了,在该项目部购买了一间约19平米的商铺,总房价为57.5万元,首付了30.5万元,贷款27万。

同时,陈先生与武汉市钢谷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经营合同。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为20年。受托期间,公司向陈先生支付委托收益金,标准为:从第一年到第十年,每年按年回报率为甲方实际支付给开发商购房款总额的6%支付固定收益,而第一年则按月支付,每月按甲方实际支付给开发商购房款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陈先生说,前4个月收益还算正常,结果到了去年8月,迟迟未收到进账。陈先生打电话询问,对方称公司经营状况出了问题,承诺9月份一起支付。结果到了9月份,月收益依旧没能兑现。陈先生感觉不太靠谱,找开发商要求退房。9月14日,开发商出具了一份承诺书,上面写道: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支付应付商铺收益,并办理退房手续,承诺在2016年11月30日之前,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委托经营合同》支付违约金。然而直到昨天,开发商之前的承诺依旧没能兑现。陈先生说,每个月不仅没有收益,还要负担几千元的房贷,后悔不该投资此商铺。而之前合同约定一年之内可退铺,如此看来,老板恐成“老赖”。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像陈先生这样遭遇的业主多达百余人,昨天相继来到售楼部讨说法,可开发商依旧没能给出明确答复。记者联系了钢谷项目销售运营总监周姓负责人。他解释,建房初期,开发商委托销售公司和运营商经营,但公司从去年8月份进行重组。目前正与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以及债权人协商办理重组程序,包括房屋初始登记的办理,以及房屋抵押、查封的解除等。

湖北欣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生林认为,开发商和运营商应及时向投资业主解释,若屡次未兑现承诺,业主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上诉。同时,开发商和运营商应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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