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骑车上路警示的是监护人
2017-03-21 11:26:00 来源:武汉晚报

杨京

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正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选择。但是其中也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存在的消费群体: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然而马路上却时常能看到骑共享单车的儿童,如果儿童骑共享单车在上下学途中遭遇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儿童违规骑车上路,并非是因为共享单车而出现的。在家庭自有自行车尚算普及的年代,不少刚学会骑车就跃跃欲试的孩子,都曾聆听过来自家长的灌输:要想上路,先等你长大一些。

因为种种原因,自行车在很多地方逐渐不再被视为主流交通工具。也可能正因为此,这道年龄门槛也逐渐被人淡忘。不过,共享单车的突然兴起,让自行车再度变得触手可及,又让“低龄骑车”的问题再次浮出水面,而且更加突出和普遍。

对于这种现象,当然可以从共享单车身上找原因。比如在使用者的身份验证方面,手段略显简单,筛选功能流于形式且容易绕过。不过,归根到底,最需要反思的,还是广大家长监护意识的缺失。

未满12岁的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决定,其应急反应能力和操作能力与大人不可同日而语,往往也不具备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骑车上街的危险系数可想而知。禁止他们骑车上路,本来是一个强制性的限制条件,就如没有准驾相符的驾照就不能开车上路一样,应该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但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家长对这条限制的知晓程度之低,堪称令人心惊。从报道中可以看出,多数骑车上路的孩子,背后往往都有家长的忽视乃至放任。甚至有家长用自己的微信扫码,供孩子骑行。说重一些,这都是监护失责的表现。

要消除这样的现象,当然要靠运营者对工作的细化。事实上,孩子对共享单车的使用,本来就不符合运营方的初衷:因此产生的潜在风险太大,可能超过用户群体增加带来的收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同样负有监管责任。

不过,作为孩子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家庭所起到的作用,是运营者和政府部门,以及任何事后惩戒都无法替代的。要让防线真正发挥作用,监护意识的提升,特别是对相关法规的严格遵守和传递应该是第一步。正如那句大俗话所言:“小孩子不懂事,难道大人也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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