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
最近,一张写有“为方便群众办事,我所特开此证明,希望你们有所反思,多为群众考虑,多办实事。”等内容的户籍证明单在网络传播,引得网友纷纷点赞。记者从云南省德宏州公安局获悉,该证明单确属德宏州盈江县勐腊派出所开具。
类似的“我是我”证明虽已叫停,但换位思考一下,银行的要求有时并不过分。随着时间推移,一个人的容貌可能出现改变,导致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自己当下的容貌出现差别。对银行而言,为了资金安全,有必要对其身份进行验明,或要求其开具相关证明。
作为公安机关,虽说已经明令禁止类似的奇葩证明,不过,通过比照户籍系统里的照片,或是通过身份证上指纹信息的对比,“我是我”的证明出具应该不是难事。这可以让群众少跑腿,让银行放心办业务。
事实上,如何规避类似事件的再发才是最应该考虑的。如何减少因容貌变化带来的身份证与本人“不是一个人”的尴尬现象,各方该有应对之策。
比如,办理二代身份证时都要录入指纹。按照公安部门的解释,“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指纹由于其具有终身不变性、唯一性和方便性,已几乎成为生物特征识别的代名词,是人们的一种“活的身份证”,通过指纹进行身份鉴定的安全性也大大提高。这样的防伪识别技术完全可以做深一步。比如借助指纹鉴别仪,输入自己的指纹,就能够看到自己的身份信息。
为人民服务永远在路上,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就需要利用好这些先进的技术手段。尤其是政府职能部门,在改进工作作风的同时,更应该注重研发“人性化”的服务措施,来满足社会及广大群众的多元化需求。杜绝奇葩证明,需要转变作风,更重要的是亟待突破技术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