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京
近年来,因课间打闹致伤、体育运动摔伤等各类校园伤害事件时有发生。昨天,北京二中院对该类案件进行了通报,据统计,校园伤害纠纷大多发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体育课及其他自由活动时间易引发伤害纠纷。在这类案件中,近八成学校被判担责。
校园意外伤害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平时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孩子安全意识缺失是一方面,学校在日常管理上存在疏漏也是原因之一。从法院判决的总体数据来看,就说明校方的工作有需要进一步提高的地方。
不过,值得追问的是,在如此现状下,校方应该怎么办?或者说,将会怎么办?
报道中提到,引发意外纠纷的主要场景就是“体育课及其他自由活动时间”。那么,一个很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校方往往会倾向于选择进一步压缩体育运动和自由活动时间,以减少意外伤害带来的纠纷风险。
毕竟,从现有的判例来看,一旦出了什么事,校方担责的可能性太高,由此带来的经济、舆论等各种压力实在难以承受。其间的轻重与利害,校方并不难权衡。事实上,如今已有学校就是这么做的。
前不久,有关“好日子养出弱孩子”的话题在网络上被热议。其核心则是老生常谈的青少年缺乏锻炼、体质下降的问题。除了占用学习时间,担心影响成绩外,对意外伤害的忌惮也是校方和家长排斥体育运动的重要原因。
应该承认,在现实情况下,别说是有对抗性质的体育运动,就是单纯的自由活动,都很难完全消除安全风险。因噎废食式地禁止相关活动,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固然不可取,但由此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这样的悖论该如何解?
要保证孩子的体育锻炼时间,补上下一代身体素质的短板,不该只停留在口头呼吁上。对于意外伤害风险这样的现实问题,相关部门应该纳入通盘考虑,建立风险共担机制,而非全部丢给校方。
换句话说,在督促校方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的同时,顶层设计的层面上也可以有所作为。一个可供参考的思路是,如今市面上早已有了类似校园意外伤害险的保险产品。不妨将此作为兜底政策进行推广,或作为专项的教育支出。在减轻学校的负担同时也能减少后续可能出现的维权纠纷。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