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职员领回失业补偿款
2018-02-28 07:13: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梁爽通讯员安法)公司被合并后,118名职工按理应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原公司一直未给职工们补办失业保险,因此被告上法院。昨日上午,在江岸法院法官的见证下,118名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回补偿款。

涂先生等118人原系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职工。此前,该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重组,涂先生离职前与物业公司签订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约定物业公司若未成功补办118名职工的失业保险,就依照失业保险政策用自筹资金逐月兑现,但公司一直未兑现承诺。去年5月,118名职工起诉至江岸区法院,法院审结,物业公司要向这118名职工支付6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失业保险损失及保全费共计760346.4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因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118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李野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汉阳区有一块地和厂房,且即将拆迁。李野立即前往街道办,下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拆迁款的裁定,于2月14日将此案的执行标的及执行费766527.4元全部提取至法院。昨日上午,118名申请执行人都拿到了执行款,喜笑颜开。

(武汉晚报)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