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日本一名僧人以“加班”强度过大、患上抑郁症为理由,把他曾“工作”的寺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补偿金共计将近900万日元(约52万人民币)。这名僧人40多岁,曾在日本佛教圣地高野山一座寺院出家。他2008年开始在这座寺院“工作”,从清晨5时开始,最晚持续至晚上9时至11时。2015年高野山开山1200年时,游客蜂拥而至,作为接待,他的工作量大增。政府劳动标准监管部门2017年认定,他的病确实是“工伤”,寺院方面应支付他休养期间的“薪水”。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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