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随时可以找我问案子的事”
2018-05-23 07:10: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夏晶谭在龙通讯员李金星)5月22日上午9时,江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管秋荣接听读者电话,其中一名读者在咨询法律问题后,管秋荣将自己办公电话告知对方,并承诺对方可以随时致电她,询问案件相关问题和进展。

昨日,一名姓王的女士打进电话,原来她的亲戚出了一场车祸,现在正住在医院内,事故双方可能要打官司。而让王女士感到奇怪的是,一名律师来到医院找到他们,称可以帮他们代理这个官司,不过要收取一定费用,其中有一项费用叫做诉讼费,王女士拿不准,自己要不要请律师?法院对这一块有什么规定?

管秋荣耐心听完对方的问题后告知,诉讼费,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法院立案时,是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确定具体金额。结案时,是根据法院审理确定的具体金额,来计算实际应当缴纳的金额。

而请不请律师,应该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管秋荣告诉王女士,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收费多少,有一定标准,双方可协商。对当事人请不请律师、请哪个律师、如何收费,均由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

得到管秋荣的回复,王女士终于搞清楚这个法律关系,心里有谱了。“周二之约这个栏目,真的是帮我们普法,特别是能请到院长们,真是太棒了。”王女士表示非常感谢。

而在接听电话时,一名读者打电话找管秋荣咨询执行的案件,管秋荣当场将自己办公电话告知对方,并承诺随时可以找她询问案件的执行情况。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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