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通报称,对涉及年龄、学历、党员身份造假的11名干部,其出生年月、学历、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并相应作出诫勉谈话、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免职等处分。
青海省委通报,对中组部干部监督局督查的4件涉嫌档案造假的案件全部查核完毕,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管理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通报称,对涉嫌档案造假骗官的1名处级干部进行立案调查。据知情人士说,广西通报的这名涉嫌造假干部是从外省调入的。之前,这名干部仅为副科级,通过年龄、履历造假“洗档案”后,一跃成为正处级干部调到广西任职。
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记者在多地采访了解到,档案造假在一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几乎成“公开的秘密”。
2013年4月任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秘书长的王红英,自1991年来3次涂改出生日期,从实际的1976年3月14日最后改为1978年12月15日;轰动一时的河北石家庄“骗官书记”王亚丽,档案中除性别是真的外,姓名、年龄、履历均是假的,其档案中90多枚公章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假的。
近年来,各地干部档案造假现象屡被曝光,被群众调侃为“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
湖南省一位基层干部表示,档案造假在当地并不鲜见,只要将公安户籍和人事档案部门疏通好,涂改年龄等信息并非难事。有的干部甚至能将档案涂改“年轻10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涂改、伪造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把“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列为“十不准”之一。
尽管各类法规很详尽,但在“权”与“利”面前,有些条件不够的干部为了“占位子”“争帽子”,即便明知有暴露和被查处的风险,却依然将“洗档案”当成火线上位的“临门一脚”。
针对“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高发乱象,此次全国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明确将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作为审核重点。
近年来,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档案造假案件,但为何总有人前赴后继?专家指出,档案管理疏松、纠错机制缺乏、造假成本低是主要原因。
――档案管理疏松。记者了解到,干部档案造假并非难事,只要疏通个别关键关节就可以轻松实现。在相当部分案例中,造假人员背后还有“高人”协助,让造假变得很顺畅。
“每个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各有一个档案室,级别稍高的干部档案在组织部,一般干部档案在人事局,满屋子数千份干部档案其实就一人管,管好办公室不被偷就不错了。”
曾在广西担任过基层县委组织部部长的一名干部说,只要疏通管档案的干部,就可以实现对档案的修改,包括删除一些敏感信息都能轻松做到。
――纠错机制缺乏。“现在缺乏对干部档案造假的纠错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如何启动调查程序、谁去调查、怎么调查,制度上都没有这个安排。”一位基层组织部门的领导说。
――造假成本畸低。造假问题一旦被发现,几乎都是党纪处理,更轻的则可能仅仅是政治前途暂时遇阻。如着名的造假骗官干部王亚丽,是因为职务侵占、行贿才被判刑的。
专家建议,应建立干部档案数据库并全国联网,即使干部异地交流也能实现查询。改变人事档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扩大干部基本信息的公开化,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同时加强对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