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模】新时代公正司法之楷模邹碧华
2015-02-28 16:19:58 来源:法制日报

【楷模】新时代公正司法之楷模邹碧华

2015-02-26 融媒体中心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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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闻深度评析


新时代公正司法之楷模邹碧华


时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在接待起诉当事人。新华社发

  邹碧华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他长期工作在司法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

  《法制日报》从26日起连续三天推出“新时代公正司法之楷模”系列报道,追忆邹碧华同志在追求和坚定法治信仰的道路上,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查看原文请点击微信左下方的“阅读原文”)

 

《法制日报》评论:推动改革需要担当精神

  即便临近人生的最后时刻,邹碧华依然在为司法体制改革思索、奔波、探讨。人们已经无法得知,邹碧华对于自己生命的终点是否曾有所预感,但人们能够肯定,邹碧华愿意付出自己的全部,勇挑重担、推动改革。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体制改革正逐渐迈入深水区。“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越到这个时候,越是对各级政法机关、广大政法干警提出更多更高要求。不仅要在业务领域勤于思考、多方钻研,还要切实拿出担当精神,当改革遇到困难和阻力时,如同邹碧华一般大胆创新、迎难而上,不计较个人得失、化压力为动力,为改革顺利推进奉献出自己的才华和精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力倡导担当精神,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作为上海司改工作的先行者,邹碧华用自己的人生经历谱写了一曲上下求索敢于担当的颂歌,也告诉每一名政法干警尤其是政法战线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这是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前行、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杜晓)


#法官当如邹碧华,党员当如邹碧华#

  “碧血忠魂潜心法治鞠躬尽瘁,华星秋月摧残人生风范长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了整个法律界的尊敬,以自己的学养和操守获得了全社会的认可和敬佩。


  《人民日报》评论:有人恰切地把邹碧华形容为“燃灯者”――用不懈的努力去点亮光明。他的生命始终洋溢着温暖而坚定的理想主义烛光,让和他接触的每一个人,都受到感染,受到激励。

  《光明日报》评论:“邹碧华现象”在舆论场的广泛共鸣,恰恰印证了法治中国建设这一核心命题已经达成了广泛共识。司法改革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继续推进改革是唯一的出路。学习邹碧华的改革信念,坚定不移继续深化改革,是我们对他最好的告慰和最大的尊敬。

  《经济日报》评论:法官当如邹碧华,党员当如邹碧华,做人当如邹碧华!要像他一般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最高、最重的位置,崇法尚德、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推进改革,努力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身体力行、脚踏实地献身法治建设。


  “中国法院网”评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邹碧华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他的事迹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他的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传承。



 #邹碧华档案#




  邹碧华,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67年1月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入党。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11月起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他曾当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201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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