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醉驾司机第一人!从现场逃脱没抽血,投案后直接被刑拘!
2017-08-12 08:47:05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8月11日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高梓健)司机陈某吹气检测达到醉驾标准,没等警察蜀黍带他到医院抽血,他瞅个空子拔腿逃了!11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获悉,事发一周后陈某投案自首,虽未抽血检验,仍被认定醉酒驾驶,直接被刑事拘留,成为没抽血被刑拘的第一人。

8月2日夜晚9时许,武昌区交通大队民警在八一路整治酒驾时,拦下一辆牌号为鄂AZ5***的黑色本田轿车,车窗玻璃降下,传来一股浓烈的酒气。民警要求司机陈某出示驾驶证,并让其吹气检测。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4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按流程,吹气检测酒精值如果超过80毫克/100毫升,将被送至医院抽血检验,如果血检值仍超过80毫克/100毫升,将被刑事拘留,追究危险驾驶罪。

民警告诉陈某要带他到医院验血,突然,陈某瞅个空子拔腿就跑,钻进夜幕中不见了。11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当时他的车还在现场,驾驶证也在民警手中。此后,民警根据员陈某驾驶证上的信息找到陈某和他其妻子的联系方式,多次打电话联系,陈某搪塞说自己“出差了”、“很忙”,置之不理。从他的语气中民警听出他的想法,认为民警没有取得血样,不能处罚他。

民警继续查询陈某的信息,找到他的住处并送达违法处理通知书,并告诉陈某的家人,如果故意躲避,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整整一周之后,8月9日,陈某来到武昌区交通大队投案自首,直接被刑事拘留。按规定,陈某将被移送起诉追究危险驾驶罪,同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能重新申领。

据悉,陈某成为武汉市首名未经抽血被追究醉驾刑事责任的司机。

在查处现场逃脱、没有被抽血检测,能否逃避刑事责任?11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嫌疑人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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