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一场病压垮一个家 湖北健康扶贫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2018-01-12 16:36:00 来源:

导语:“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生病”是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最实际的民生需求,也是湖北实施健康扶贫的目标任务。关于健康扶贫湖北还有哪些优惠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到底要怎样申请?省政府门户网站“说政事”栏目邀请到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朱惠民答疑解惑,并回应网友关注的问题。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朱惠民

要点速读:

1.湖北划出“四道保障线”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

2. 大病集中救治,慢病个性化管理,困难群众看得好病、少生病。

3. 先诊疗、后付费,困难群众看得上病。

4.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困难群众看病更方便。

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说政事和大家见面啦!

  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因病致贫返贫人群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到2018年底湖北省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这些都是湖北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贫困人群可以享受到的实实在在的实惠!

  访谈前,记者前往湖北洪湖为大家找案例,看看那里的健康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37岁的刘勇是洪湖市乌林镇铁桥村村民,患慢性肾功能衰竭已经7年了,靠着“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刘勇介绍,每个月他要做10次透析,总费用达6000元,报销后自费部分也在1500元左右,家庭贫困难以承担。而现在享受到医疗精准扶贫政策以后,每月治疗费由原来的一个月1500降到了现在的一个月150。

  今年以来,洪湖市结合健康扶贫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贫困户只需要提供医保卡、《扶贫手册》和身份证就能住院治疗。 此外,针对贫困患者住院出台了“1+5”医疗救助新模式,使贫困患者自付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报销比例均在90%以上。截至2017年10月,救助贫困患者2896人次,救助金额2378.36万元。

为实现“让贫困人口看得好病、让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湖北省有哪些优惠政策,我们来听听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朱惠民怎么说吧!

朱惠民: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说政事”的网友们进行交流,感谢大家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主持人:罹患重特大疾病,很多困难家庭难以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所以往往会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贫困患者在就医费用方面能享受到哪些优惠?

朱惠民:湖北省主要实施“四道保障线”,确保让农村困难群众“看得起病”。

第一道保障线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农村贫困人口100%应保尽保。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其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提高5%,且一级医疗机构不低于90%,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85%。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第二道保障线是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从12000元降至5000元以下,一个保险年度内,农村贫困人口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在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第三道保障线是医疗救助。对农村患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医药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群众合规医疗费用之外的自负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第四道保障线是补充医疗保险。县市政府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通过补充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人群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个人年度自负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2017年10月11日上午,咸宁市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正式开启,万德英老人成为该市补充医保赔付第一人。

2017年11月7日,在竹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大厅医疗扶贫政策咨询台,工作人员正在向患者宣传健康扶贫相关政策。

主持人:除了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贫困患者还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朱惠民:通过构筑四道保障线,农村贫困群众可以不用担心“生不起病”、“看不起病”了。

我们通过在全省开展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等活动,确保农村贫困群众“看得好病、少生病”。

一是全面实施大病集中救治。 现在正在推进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9种大病以及老年性白内障患者的集中救治,我们认真核查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为符合条件的救治对象建立台账,针对每种疾病确定基本的定点医院,成立相应的专家组,对每个患者的病情逐一进行研究,就治医院提出诊疗建议,落实“定临床路径、定救治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加强医疗质量、加强责任落实”等救治措施,分期分批组织患者开展集中救治。按照计划,到2018年底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到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应治尽治,不落一人。

2017年7月,因患白内障双目失明多年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长丰村9组村民覃贵祥、秦仕平母子在摘除白内障后重获光明。

二是全面推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 到2017年底,湖北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 覆盖,并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发放健康卡。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可享受1次健康体检。为患有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设计个性化的签约服务包,按照高危人群和普通慢性病患者实行分类管理,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签约医生和团队根据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病情,实行个性化健康管理,定期询问病情,检查健康指标,做好健康指导。

2017年1月24日,在湖北省秭归县郭家坝镇文化村,护士黄萍(右一)在为签约村民鲁成恒(中)测量血压。

三是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惠民政策。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有针对性开展贫困地区地方病、流行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全面落实针对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健全免费检测和咨询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加强贫困地区慢性病防治,开展重点恶性肿瘤筛查,加强精神疾病预防和心理干预。支持贫困地区高血压、糖尿病和精神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等。

12月24日,咸宁市通城县沙堆镇瑶泉村村委会门口,由通城县扶贫办、通城县人民医院等联合组织的重大疾病免费筛查活动正在举行。

主持人:湖北为解决贫困人口“看得上病”还实行了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意思是贫困人口住院可不用交费了,出院时才予以结算,请问是这样的吗?

朱惠民: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是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看得上病”的有效措施。

我们经过调研,发现有一部分贫困人口家庭确实困难,生病了不能及时入院治疗,导致小病拖大、大病拖重。为了及时有效方便农村贫困人口,湖北出台政策,明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续,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强调一下,不是说患者到医院住院不需要交费,而是为了缓解患者一时不能缴费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同时,我们也正在建立健全相应的“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对于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并向医保经办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信息,该户就不能享受到新农合报销政策,直到所欠费用全部还清。

医疗机构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相关部门对恶意欠款人员实施制约或惩罚措施。在此,我想借这个机会提示所有的贫困人口患者一定要讲求诚信,推动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落地生效,切实减轻广大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垫付资金的压力。

主持人:分析众多因病致贫返贫的案例,不难发现,很多都是“小病拖大、大病拖重”,或因诊治不当而造成灾难。缺乏就近的优质基层医疗资源也是造成贫困群众看病难的原因,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如何保证?

朱惠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让农村贫困人口“方便看病”。

贫困地区软件、硬件都缺,如何解决这方面的难题,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是全面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近两年全省共投入约15亿元资金用于全省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公共卫生体系、薄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二是全面落实对口支援措施。省里遴选了22家三级医院对口支援37个贫困县医院,采取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组建“医疗共同体”、组织“医疗小分队”等形式,定向服务基层,定向帮扶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帮助受援单位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推进贫困地区远程医疗服务。优先开展贫困地区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远程医疗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门诊等功能,弥补贫困地区优质医疗资源不足,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四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综合培养。采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进行轮训。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建立鼓励医学生到基层工作的激励机制,为基层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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