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一参评单位两个多月未录入任何评议数据
2018-10-14 21:15: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10月14日讯(记者杨荣峰 通讯员吴祺)近日,武汉市治庸办9月24日至9月30日“双评议”周报出炉并签发至各参评单位。
  市治庸问责办在周报中通报了存在“双评议”数据不实问题的5家参评单位,分别是江汉区司法局民权街司法所、蔡甸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江夏区国土规划局舒安国土所、黄陂区木兰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新洲区国土规划局徐古街国土所,这5家参评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并全市通报。
  从9月初市治庸问责办下发《关于严明“双评议”工作纪律的通知》以来,市治庸问责办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双评议数据不实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
  瞒报漏报典型案例
  江夏区国土规划局舒安国土所两个多月未录入数据
  江汉区司法局民权街司法所在3月13日至8月31日期间,未按规定将全部司法调解事项录入市“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存在漏报行为,对该所主要负责人张某进行工作约谈,给予具体经办人章某通报批评处理。
  蔡甸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3月13日至4月26日期间,仅在市“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录入数据8条,存在漏报行为,对该科负责人汪某进行谈话提醒,给予该科录入员邱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江夏区国土规划局舒安国土所在3月13日至5月29日期间,未将任何工作事项录入市“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存在严重漏报行为,给予该所主要负责人戈某某诫勉谈话处理。
  黄陂区木兰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未严格执行“AB角制度”,导致部分工作日未在市“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录入数据,存在漏报行为,给予该科负责人程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新洲区国土规划局徐古街国土所7月1日至7月24日期间,仅在市“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录入数据17条,存在漏报行为,给予该所主要负责人左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9月不满意件基本情况
  武汉公交集团34路公交线不满意件数量最多
  9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双评议”网络平台共收到不满意评价2692条,其中短信平台868条,微信平台1824条。
  其中,9月不满意件数量最多10个参评单位为:




  不满意问题及处理
  邾城国土所违规收取办事群众20元复印费
  各区治庸问责办高度重视不满意件调查工作,以严肃问责追责倒逼各参评单位正视群众诉求,改进工作作风,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双评议”活动成效。
  针对市民反映“洪山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窗口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窗口工作人员对自助填表机管理不到位,因自助填表机缺纸及墨盒放错型号导致排队时间过长,影响办事效率,给予该窗口责任领导饶某通报批评处理。
  针对市民反映“东湖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未一次性告知”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区建设局建管站工作人员胡某在2018年8月收到市城建委关于取消施工合同备案的通知后,未及时告知相关办事企业,让企业办事人员多次跑,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关于市民反映“东西湖区走马岭街农贸市场商贩沿街占道经营,城管执法走过场”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东西湖区物流产业西迁计划实施以来,走马岭街农贸市场周边涌入大量流动人口,小商贩在此聚集,造成占道经营、车辆乱停现象。走马岭街城管所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该所主要负责人王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给予执法队工作人员李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针对市民反映“新洲区国土规划局邾城国土所违规收取复印费用”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所工作人员肖某某在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因当天办公室复印纸张用完,其在该所外的复印店复印了表格,并将产生的20元费用转嫁给办事群众承担,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编辑:朱艳琳】
  (作者:杨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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