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跨越半个中国,送女儿来武汉给生父探视
2018-11-21 08:41: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20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杨兰)回男方住所探视,前妻担心前夫扣下女儿;前往女方家中探视,前夫不仅工作忙,还有所顾虑,因此始终不能成行。
  夫妻离婚18个月,梁坪(化名)未见年幼女儿一面,与前妻虽经多次沟通,仍未达成一致的探视意见。思女心切,梁坪遂向法院起诉,讨要探视权。
  2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首次启动“强制探视”,见仍未消除女方的疑虑,执行法官百余次微信电话苦劝,终于让6岁女儿与父亲在法院的“青童园”温馨相见,执行探视权。
  矛盾太深 男子想探视女儿的愿望屡成泡影
  去年3月,因感情不和,梁坪与苗红(化名)离婚,女儿判给女方抚养,法院同时要求梁坪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不久,苗红就带着女儿回到距汉1500公里的北方娘家。
  为探望女儿,梁坪与苗红多次沟通,并告知,如果对方不能带女儿来汉,自己愿去苗红的娘家探望女儿。但因两人矛盾太深,苗红根本不给梁坪探视女儿的机会。从离婚之日起,梁坪就再未见女儿一面。
  今年7月,梁坪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当月17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对梁坪强制执行探视权一案立案。
  执行法官多次微信电话说服母亲
  立案后,青山法院执行局法官万增晖主办这件执行案。
  万法官多次与苗红联系,苗红说起自己的顾虑:她和梁坪曾多次协商,让梁坪来居住地看望孩子,他有时因工作太忙来不了,而且还有其他顾虑。但自己如带孩子回武汉,又担心孩子被丈夫家人扣下。
  万增晖利用微信、电话为双方多次联络协调。今年10月初,苗红终于第一次答应,让女儿与父亲见面。
  可没过多久,苗红又推说事情太多,不能带女儿去见父亲。10月23日,苗红再次爽约,万增晖通过微信向她再次下达《责令履行指定行为执行通知书》。晓之以理,告诉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动之以情,解释父爱在小孩成长期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苗红终于答应:10月27日由法院指定位置探视,再不爽约。
  法院专辟“青童园”迎接母女
  苗红答应再不爽约,但提出父女相见的条件:往返机票由男方支付,同时要求法院保证女儿安全返回。
  梁坪很快将3000元被执行人所需机票款打入法院账户。 法院名叫“青童园”的母婴室则会在当天专门辟亲子探视区,同时开放法院的法官书屋。
  10月27日14时,苗红带着女儿准时飞回武汉,出现在青山法院的特殊探视间。
  见到女儿的那一刻,梁坪的眼睛陡然亮了许多,他冲过去,一把将女儿抱在怀里。见小孩对爸爸有距离感,万法官便带着梁坪与孩子一道搭积木,玩游戏拉近父女俩距离。
  苗红则被安排在法官书屋,法官为她冲上一杯咖啡,她挑选一本书,静静地阅读。
  探视4个小时后,当天18时,苗红带孩子飞回娘家。
  通过这场跨越半个中国的探视权特别执行案,梁坪和苗红也被深深感动,法官又因势利导,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今后每月,梁坪可通过视频,探视女儿两次。
  链接——
  婚姻家事律师:探视权强制执行值得探索
  主要从事婚姻、家事诉讼的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付坚认为,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但探视权如何强制执行仍值得探索。
  我国宪法规定,子女从出生一刻起就有自己的权利,其中包括获得父爱、母爱的婚姻家庭权利,这些权利是他们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规定探视权有利于保护子女受关爱的权利。如果没有强制执行,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探视权的规定必然形同虚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通过这条规定,对探视权赋予了要求强制执行的效力。
  因此,张付坚律师认为,对探视权的强制执行在法律上已不存在障碍。探视权可以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探视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与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他同时认为,对探视权强制执行方式要适当,对拒不履行探视权的当事人必要可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编辑:符樱】
  (作者: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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