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行窃手机成功后得意忘形,竟主动向受害人提供“自画像”
2018-12-06 19:31: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6日讯 男子窜至武汉火车站附近一面馆实施盗窃,盗得手机等财物后,接到受害人打来的电话,得意忘形之下,竟假称“路人”身份,将个人的体貌特征详细告诉了受害人。


  店铺监控缺失,凭借盗贼本人提供的“自画像”,武汉铁路公安处民警调阅视频监控,很快锁定嫌疑人,在湖南将其抓获。
  店铺失窃,“路人”提供嫌犯体貌特征
  10月27日4时许,武汉火车站出站口处的面馆老板张某报警称,他的店铺被盗,2000余元现金和价值6000多元的苹果手机不见踪影。店主夜间关闭了电源,没有任何监控视频。
  当日中午,面馆老板张某找到民警,称他获得了盗窃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原来,张老板试着拨打被盗手机,竟有一名男子接听了。“这部手机是我的,怎么在你手上?”张某询问。男子称,该手机是从另一人手中花200元买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呢?”张某想套套话,对方回答:“他好像是个流动的商贩,身高1米6多一点,体型很瘦……”


  按照体型特征,民警调集车站周边的视频监控,将这名“流动的商贩”找了出来——他得手后,在出站口旁数钱,并将钱藏在袜子内。随后,在火车站附近溜达了几个小时后,到售票厅购买了一张开往上海方向的动车票,并进站上了车。
  综合比对,多次因盗窃被处理的前科人员成某浮出水面,警方将其列为公安部网上在逃嫌疑人。
  大吃一惊,“路人”正是嫌疑人本人
  11月1日,成某户籍地所在地的湖南常德警方接到协查后,立即赶到嫌疑人成某家中,将正在睡觉的成某抓获。
  武汉铁路公安处专案组前往搜查,缴获涉案赃款1900余元及被盗苹果手机一部,另查获手机、充电宝、U盘等其他疑似赃物30余件。
  调查中,民警吃惊获悉,电话中,告知张老板嫌犯体貌特征的并非路人,而是嫌犯成某本人。
  他称,当时,张老板联系他时,他已到达了上海,刚到一宾馆休息,正在照镜子,一时得意忘形,将自己的详细体貌特征说了出来。
  据了解,几个月里,成某先后流窜到上海、武汉、长沙、郑州等地伺机作案,成某也比较喜欢盗窃手机、耳机等电子产品,所以连手机充电器都偷。
  12月6日,武汉铁路公安处对外宣布,该嫌疑人已经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记者费权 通讯员冯畅 胡金力)
  【编辑:叶子】
  (作者: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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