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新规:​派出所查处“黄赌毒”不力,一律先停职再处理
2018-12-14 19:05: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14日讯(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王威)查处“黄赌毒”不力的,派出所责任领导一律先停职再处理。12月14日,为从严治警、正风肃纪,武汉市公安局制定了《武汉市公安民警“八个严禁”》(以下简称《“八个严禁”》)、《武汉市公安局查禁黄赌毒工作“三个一律”问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三个一律”问责规定》)。
  14日上午,武汉市公安局召开纪律作风建设专题党委(扩大)会议,通报了近期查处的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析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专题研究部署了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具体措施。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认真践行习近平“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正风肃纪,市公安局依据相关警纪条规,制定了《武汉市公安民警“八个严禁”》 和《武汉市公安局查禁黄赌毒工作“三个一律”问责暂行规定》。
  据介绍,《“八个严禁”》纪律规定重点针对队伍中存在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而制定,确保全市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秉公办事、令行禁止。
  《“三个一律”问责规定》则聚焦派出所,针对查禁“黄赌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瞄准责任民警、治安副所长、所长三个关键岗位,“下狠手”“出重拳”“一刀疼”, 进一步压实查禁黄毒赌工作责任。
  《“三个一律”问责规定》中提出,因“黄赌毒”问题被上级公安机关直接查处,构成刑事案件的,一律对派出所责任领导先予停职、接受组织调查,再视调查情况依纪依法处理。
  据悉,这两个“规定”市公安局将以党委文件形式下发全局,并开展常态检查督导,对发现的苗头倾向问题及时提醒警示,督促整改。对违反的,坚决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朱艳琳】
  (作者:谢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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