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汉江核心区26个公务码头将优化调整
2018-12-29 21:41:00 来源: 长江日报


  图片通讯员谢博洋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29日讯(记者胡蝶 通讯员谢博洋 胡亮)通过拆除、外迁、保留、集并等方式,对26个公务码头进行优化调整。29日,武汉长江和汉江核心区公务码头优化调整工作部署会召开,确定明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
  按照《武汉长江和汉江核心区港口码头岸线资源优化调整总体方案》的要求,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结合核心区范围内公务码头的现状,制订了《武汉长江和汉江核心区公务码头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据介绍,长江和汉江核心区,即长江鹦鹉洲大桥至二七大桥段、汉江古田桥至汉江河口段,共有公务码头26个。其中,长江鹦鹉洲大桥至二七长江大桥共有公务码头15个,11个位于12.5公里长的左岸岸线,4个位于12.4公里长的右岸岸线;汉江古田桥至汉江河口共有公务码头11个,9个位于11.5公里长的左岸岸线,2个位于11.3公里长的右岸岸线。现状分布散乱,其中一些公务码头建成时间较早、环境状况不佳,与城市发展不协调。
  根据方案,对这26个公务码头以拆除、外迁、保留、集并等方式进行优化调整,拆除4个(长江)、外迁1个(长江)、保留2个(长江、汉江各1个)、整合集并19个(长江9个、汉江10个)。
  明年3月1日前,各相关区按照近期集并方案完成公务码头的集并工作,并与需要拆除的码头业主协商,开展评估工作。3月31日前,公务码头聚集片区所在的区按照工程方案完成廊道、连通道等陆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各相关区完成需要拆除码头的拆除工作,按远期集并方案完成公务码头聚集片区码头的集并工作,全面完成武汉长江和汉江核心区公务码头的优化调整。4月20日前进行检查验收。
  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进行优化调整是推动城市功能提档升级的现实需要,大幅压缩公务码头使用岸线,将布局散乱的公务码头形成4个聚集片区,还岸于民,对落实长江大保护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是践行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
  长江核心区拆除4个公务码头
  按照方案,长江核心区将拆除4个公务码头、外迁1个、保留2个、整合集并9个。具体为:拆除汉阳区长江海事码头,江汉区汉港14码头、长江航道专用码头,江岸区长江航道工程局码头。迁移江岸区长江航道救助打捞码头至汉南港区。保留长江左岸江岸区的汉口水文资源监测码头、汉江左岸硚口区的宗关水厂挖泥船。
  另外9个公务码头整合集并到左岸长江二桥上游、右岸长江大桥上游两个公务码头聚集片区。
  左岸长江二桥上游公务码头聚集片区,使用岸线自水务执法码头至水上公安码头,岸线长约900公里,安置6个公务码头、8条趸船。保留该区域内的水务执法码头、城管专用码头、水上公安码头等3个码头;迁入江岸区渔政码头、江汉区长航公安警备码头、武昌区长江海事二桥大队码头等3个码头。
  右岸长江大桥上游公务码头聚集片区,使用岸线自武警码头上游至武汉航道管理处大桥航道基地码头,岸线长约500米,安置3个公务码头、6艘趸船。保留该区域内的武汉航道管理处大桥航道基地、大桥海事大队码头等2个码头;迁入武昌区航道测绘码头。
  汉江核心区集并10个公务码头
  按照方案,汉江核心区的10个公务码头将整合到月湖桥至铁路桥、古田桥上游两个公务码头聚集片区。
  其中,月湖桥至铁路桥公务码头聚集片区集并7个,分左右岸进行。在左岸(硚口区)使用原航道段码头至其下游900米的岸线,集并原硚口区的5个公务码头、7艘趸船,即:保留航道段码头,迁入省航道处码头、水上公安趸船、水文趸船、海事趸船。在右岸(汉阳区)使用月湖桥上游200米至500米的岸线,集并原汉阳区的2个公务码头、3艘趸船,即:迁入水生所科考1号趸船、航道趸船码头。
  古田桥上游公务码头聚集片区集并3个码头。该区域位于古田桥上游约1.5公里处陈家墩水域,使用岸线约400米,安置3个公务码头、3艘趸船。迁入汉江一所趸船码头、航道疏浚码头、杨家河水上公安趸船。
  【编辑:祝洁】
  (作者:胡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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