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鲁静呼吁:对历史建筑保护立法,不能随意更改房屋结构
2019-01-07 22:07: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7日讯(记者谭德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高标准做好城市设计,加强城市天际线、建筑风格等统筹。市人大代表、武汉市荣宝斋董事长、总经理鲁静呼吁,要加强对历史建筑、文保建筑、特色建筑等的保护,将其作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立法保护。


  图为市人大代表鲁静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 记者 任勇 摄
  在长604米的汉口黎黄陂路上,宋庆龄汉口旧居纪念馆、美国海军青年会旧址、裕兴洋行旧址、顺丰洋行旧址、巴公房子旧址、汉口首善堂旧址……一栋栋哥特式和洛可可式风格的历史建筑物沿街伫立,被誉为“街头博物馆”。这些建筑承载了武汉这座城市的历史记忆,见证了武汉在近现代历史中的变迁与发展。位于江岸区的汉口历史文化风貌区,现有市级以上文保单位64处,各类文博场馆21家,优秀历史建筑128处,列入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目录的里份18处,占全市的90%。
  在鲁静看来,城市不能千篇一律,历史建筑不能变成“新古董”,要有美感和内涵。“武汉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历史建筑众多,红色资源丰富,一定要保护好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在历史建筑保护上,武汉可以学习借鉴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的先进经验。鲁静介绍,早在上世纪50年代,法国就将城市重要建筑,主要街道、街区的公共建筑立面国有化,立法进行特殊保护,建筑立面原貌、风格不能随意更改,方圆500米范围天际线受到严格保护。
  鲁静建议,城市建设要注重历史建筑的公共影响,须通过加强专门立法,投入专用资金,依法保护历史建筑,守住城市公共利益。因此,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法律要先行,不论是建筑立面,还是内部结构,都要通过法律来细化保护标准和措施,让执法者有法可依。


  图为市人大代表鲁静。 记者任勇 摄
  城市管理者要从点到面,再到街区,对历史建筑和城市风貌进行整体保护,保留建筑本来面目,展示建筑特色。除了历史建筑保护,要更加注重挖掘保护建筑、街区背后的历史人文价值。
  他认为,保护好历史建筑,要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进行专业保护,对相关部门实行单独考核。此外,还要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的社会宣传,让市民知晓,即使住在历史建筑内,也不能随意更改房屋结构、建筑风貌,更不能侵占、损坏文保建筑。
  【编辑:刘思】
  (作者:谭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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