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误入未通道路致剐蹭欲索赔,建设单位建议提供事故认定书协调解决
2019-02-14 20:23: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14日讯(记者刘海锋)上个月误入尚未通车的光谷大道高架致使车辆剐蹭受损,车主尹先生认为是施工方封路设施及提示信息不完善导致,坚持要求赔偿损失。2月12日,尹先生通过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http://liuyan.cjn.cn/)再次表达了这一诉求。
  据尹先生介绍,1月15日晚8点多,他驾车从东湖隧道出来后,径直往三环线方向行驶,准备前往鄂州。当行至光谷大道与雄楚大道交会的五角塘立交时,发现前方光谷大道高架道路中间虽有部分围挡,但开了一个小口子,他误以为道路已经通车,就驾车开了过去,不料却导致一侧车门被剐蹭受损。此时,他才意识到不对劲,调转车头离开了现场。
  尹先生事后认为,当时现场既没有看到爆闪灯,也没有发现有明显的禁行标识,而且道路又没有完全封闭,施工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他多次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要求施工方赔偿。
  “施工方说我误闯破坏了他们的围挡,反倒要我赔偿。”尹先生说,对方坚称道路是完全封闭的,但如果是那样,他驾车闯入应该是车头受损,而不是侧面受损。


  地图信息显示该立交为在建区域
  对此,施工方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回复,光谷大道与雄楚大道高架交会处为在建的五角塘立交,往三环线金融港方向主桥正在新建施工且未通车,根据业主建设计划及交管部门相关要求,该路口一直处于封闭状态,并设有封闭措施及提示标识,该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封闭措施的巡查管理。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称,该公司及施工方已经多次与尹先生沟通,并希望他本人能来现场进行协商,但尹先生不同意。针对目前无法达成一致的现状,建议尹先生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确实一直都是封闭的,可能当时为方便工程车辆出入开了一个口子。”该相关人员希望,处理此类纠纷能够有一个规范化的流程。
  长江日报记者咨询了交管部门得知,对于在未通道路上发生的单方事故,是可以通过交管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的。
  【编辑:叶子】
  (作者:刘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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