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审核简单,众筹变“众愁”,记者采访多家平台,对申请人填报资产均无硬性规定
2019-03-08 10:25:00 来源: 长江日报


  80后创业女孩李延(化名)不幸患癌,她在轻松筹平台筹得20万元后,遭网友质疑“有房有车,疑似诈捐”。多番考虑,李延退还了所有善款。6日,长江日报报道后,人民日报客户端、头条号转发,引发广泛关注。
  多数网友认为这笔善款应该退还,有网友提出:众筹平台应出台规定,让求助者公布完整准确的个人及家庭资产,以保证捐款者的善意落到实处。
  就此,长江日报记者采访多家大病众筹平台,平台均表示:主要为承担不起大病医疗的人群提供众筹服务。而对于“承担不起”却没有明确的界限,也未硬性规定求助人必须填报个人房产等资产状况。
  网友:当事人“应该退钱”
  长江日报报道引起多方关注,人民日报客户端、头条号转发,引发近20万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李延筹款无可厚非。网友“潘少红”认为,虽然有房有车,但房子还在还贷款,车也是几万元的代步工具,还是帮帮她吧。
  记者梳理网友评论发现,多数网友仍认为,她应该退钱。
  网友“可可妈妈”评论,多数人希望帮助那些一无所有的人,李延有房有车,有人比她条件更差,更需要钱来救命,更需要爱心关爱来给予活下去的希望。
  网友“Swinl”说道,还是退了好,比李延困难的人太多了,她的亲朋好友愿意帮她,把平台留给更需要的人。
  还有人提出建议。网友“马到成功”表示,筹款个人的所有事实情况,比如房、车、公司价值以及是否有贷款之类的基本情况都应写清楚,捐款人看到这些信息后有权决定捐不捐。
  不少人提出疑问:大病众筹平台上已多次出现疑似“诈捐”行为,筹款申请人是否应该提供其全面准确的资产信息?
  求助者:申请时未公布个人资产状况
  长江日报记者在李延发起的众筹自述中看到,她提到自己父母身体不好,需长期服药,每个月退休金仅4000元。丈夫工作繁忙,如果丈夫来医院照顾她,家里将彻底失去稳定的经济收入。治病所需的治疗费用让他们家庭陷入绝境,希望好心人能够帮助她。
  然而,对于房、车等个人资产信息,李延没有在自述中提到。
  记者注意到,另一名来自京山的求助者在众筹自述中,提到自己还是一名学生,自己的病情,治疗开销和家庭收入情况,而名下的房、车等资产信息并未提及。
  长江日报记者在5名申请者的筹款自述中看到,多数申请者不会主动提到自己的房、车等个人资产状况,更多的是描述病情的严重程度,以及家庭如何无力承担治疗费用的情况。
  只有1人在水滴筹上发起的众筹“增信补充”一栏中,注明自己有一套房产,价值12万,房产状态未变卖,无车产,无医保,无商业重疾保险。
  众筹平台:对申请人资产无硬性规定
  通过咨询轻松筹、水滴筹、爱心筹等大病众筹平台的工作人员,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平台均为承担不起的重大疾病的患者提供众筹服务。求助者提交筹款申请时,首先要验证个人身份是否真实,不仅是个人求助发起人的身份,还要对患者身份进行重新确认,并确认患者的病情和治疗信息。但对患者家庭的个人房产等资产状况,尚无硬性规定。
  水滴筹工作人员称,众筹申请中,求助人可以选择填写房、车、医保等信息作为“增信补充”。一旦有网友举报,平台将立即核实调查,如果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存在不实、虚假情况或其资产可以支付病情的治疗费用,平台将冻结其筹款资金。对于如何审核,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机制和审核流程不便透露。
  “如果没有被网友举报,即便求助者名下真有多套房产或有能力支付治疗费用,善款是否也会到求助者名下?”对此,该工作人员坦言,确实无法杜绝这种情况。
  “只要满足‘无力承担’重大疾病的患者,都可以发起众筹。”“爱心筹”工作人员说。至于“无力承担”如何评判,该工作人员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
  “轻松筹”工作人员则表示,通常情况下,平台认为申请人名下有一套房产,属于刚需,发起众筹也可以理解。如果名下有车,平台建议申请者变卖车辆,用作治疗费用。而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房产,平台不认为属于“无力承担”范围之内,建议申请人停止众筹项目。
  专家:“自己是否穷尽所能”,对公众是否决定捐赠至关重要
  武汉市社科院政治与法学研究所所长田祚雄表示,个人大病众筹平台的出现,为不少确有需要的患者解了燃眉之急。可个人大病求助需求规模较大、平台求助门槛低、网络平台审核甄别信息能力有限,一些有违公序良俗的事件时有发生。
  田祚雄认为,目前最大的挑战在于,平台虽会提示求助者充分举证相关事实和资料的真实性,但往往缺乏对求助者其他资产信息的审核和掌握,需要求助者自己主动填写或依靠社会监督,而这往往容易滞后且引发争议。
  “求助者应主动告知公众自己的真实经济状况,捐不捐款由网友自己斟酌决定。”田祚雄表示,目前很难对“困境”作出明确界定,但身患重病并不是向公众求助的充分理由,只有求助人证明自己病情真实、诊疗支出庞大,同时如实告知公众个人资产信息,证明自己已经穷尽所能仍无法自救,这样再向公众求援,似乎更符合公众心理预期。
  “自己是否穷尽所能”,对于公众是否决定爱心捐赠至关重要。违反这一规则,就有可能会遭到舆论质疑和指责,也使自身诚信度受损,更重要的是可能由此损害网络众筹的公信力、伤害公益慈善的整体氛围。
  田祚雄表示,尽快加强对网络公益众筹的准入管理、信用管理和立法规制,显得十分必要而紧迫。
  长江日报记者谢冰林
  【编辑:叶子】
  (作者:谢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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