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证件只能本人使用 出借给他人或医院属欺诈骗保违法行为
2019-04-02 10:25:00 来源: 汉网

长江网4月2日讯(记者汪洋 刘睿彻)“能否将自己的医疗保障凭证借给他人或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报销?”在今天上午市医保局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的互动活动中,多位网友咨询这个问题。对此,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在回复中告知:不能。出借本人医保证件给他人或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报销的行为属欺诈骗保违法行为。

  4月2日上午,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先平和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成仁率医保局待遇保障组、医药管理组、医疗价格组、基金监管组、医保中心负责人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解答网友咨询,倾听网友建议。长江日报记者 胡冬冬/摄

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医保对象身份伪造住院登记、临床病历、诊疗明细和虚记费用等手段通过住院报销骗取医保基金,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上线活动正在进行中,网友可点击微信(ID:whlycjw)“实时问答”栏目或登录bbs.cjn.cn进入“今天我值班”板块参与市医保局上线武汉城市留言板互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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