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社厅:这项大赛最高奖励50万元!
2022-09-15 12:55:00 来源: 湖北省人社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中央在鄂及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关于科技自立自强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建设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打造博士后科研人员科研成果展示舞台、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平台、破解技术难题揭榜领题擂台,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潜能,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决定举办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聚楚天 共创荆彩
  二、大赛内容
  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三项赛事,按预选、复赛、决赛、总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创新赛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以下简称8个专业领域);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不划分专业领域。
  三、参赛对象
  创新赛:省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创业赛:初创企业在省内的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揭榜领题赛:国内外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具体条件见附件1)。
  参赛博士后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含8人),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含3人,且至少有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
  2022年9月—12月上旬(详见附件3)。
  (二)报名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团队于9月25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注册报名,并提交项目材料。注册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
  (三)参赛方式
  创新赛、创业赛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组队参赛、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单独组队参赛(名单见附件2),参赛报名人数多的地方和单独组队单位应开展预选赛,评选相应数量的项目晋级全省复赛(复赛名额分配见附件4);揭榜领题赛面向省内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公开征集技术需求,由大赛办公室面向社会发布“揭榜领题”清单,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揭榜应征、参赛。
  报名创新赛的参赛者,须根据参赛项目情况,在8个专业领域中选择相应的领域。报名创新赛、创业赛的参赛者须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所在地或项目主要参与人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单独组队单位,选择加入一支参赛队伍,不得在不同地区或单独组队单位之间重复报名。已在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各赛事具体安排见附件3)
  五、组织工作
  大赛指导单位: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赛主办单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大赛办公室设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大赛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社会宣传、赛事保障等工作。
  大赛成立评委会,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选工作。
  大赛公开征集国内有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银行等作为大赛合作机构,提供项目评选、路演培训、融资孵化、贷款授信等服务。有意向成为大赛合作机构的单位可联系大赛办公室。
  六、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最高奖励50万元。对晋级总决赛的项目设网络投票通道,评选最佳人气奖。
  (二)政策支持
  1.博士后项目方面: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湖北省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对其中特等奖、金奖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纳入“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对银奖、铜奖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纳入博士后创新岗位,其他获奖博士后人员在博士后人才项目评审时给予倾斜。特等奖、金奖、银奖创业赛项目团队所在单位,经申请,可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直通国赛方面:特等奖、金奖、银奖项目可获省推荐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资格。
  3.职称方面:获得大赛特等奖、金奖、银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省市职称申报中,可不受基础职称限制,直接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获得铜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本专业副高级职称。获奖(含优胜奖)团队其他成员,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参与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4.引进使用方面:获奖博士后,省属事业单位可将其作为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开考核引进。获得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属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所在单位可直接聘用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无常设岗位空缺的,可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三)组织奖励
  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及单独组队单位工作突出的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及单独组队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预选等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大对获奖项目和人员的支持力度。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大赛联络员,于9月16日前报大赛办公室(报名回执见附件8)。
  (二)参赛报名的个人或团队,要认真阅读参赛条件和要求,所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符合条件。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队员所在单位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办公室统一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大赛期间各项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大赛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郝  茹  恽力达
  电  话:027—51828223  027—86656653
  邮  箱:z86656653@163.com
  附件:1.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2.单独组队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名单
        3.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4.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各队复赛指标分配表
        5.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推荐条件
        6.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推荐信息表
        7.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项目需求征集表
        8.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联络员报名回执
        9.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项目计划书模板
        10.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赛项目计划书模板
        11.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项目计划书模板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
  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省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团队成员均年满18周岁,有合作基础;
  2.项目具有创新性,且至截止报名时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初创项目,具备一定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创业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7年1月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5.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该组织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
  三、揭榜领题赛
  聚焦省内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科研攻关和技术升级需求,征集技术攻关需求,遴选发布“揭榜领题”清单,面向社会征集技术解决方案。参赛对象为国内外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能针对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2.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3.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单独组队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所推荐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空出的推荐名额不能递补。
  附件2
  单独组队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名单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
  湖北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长江大学
  三峡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
  武汉体育学院
  附件3
  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一、大赛报名及评审专家征集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报名及资格审核
  1.参赛博士后或团队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t.hubei.gov.cn)注册报名参赛,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材料。
  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团队或企业介绍、创新成果及技术、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内容。
  注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5日24时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24时
  2.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单独组队单位负责对选择参加本支队伍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24时
  (二)揭榜领题赛需求征集及应征
  1.需求征集
  征集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技术研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配套等需求,特别是阻碍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项目需求征集表附后)。
  武汉市需征集不少于5个需求,襄阳市和宜昌市需征集不少于3个需求,10个湖北实验室原则上应由承建单位各征集1个需求,其他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原则上应征集不少于1个需求,报大赛办公室。
  需求征集截止时间:2022年9月25日
  2.需求发布
  大赛办公室根据征集的需求,统一安排评审专家进行分析,根据重要性、可行性、难易程度等指标,对需求进行梳理,形成“揭榜领题”清单,集中发布。
  需求发布时间:2022年9月28日
  3.参赛应征
  参赛人员针对技术需求提交解决方案,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t.hubei.gov.cn)注册报名应征。报名时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大赛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根据有关指标及需求方实际情况,对参赛的解决方案进行分析、评估,并进行知识产权查证,选取优秀解决方案,组织供需双方对接,双方签订协议。
  注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5日
  提交解决方案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
  4.应征对接
  为促进揭榜参赛人员对需求的深度了解,大赛办公室视情况组织部分应征团队赴需求单位进行项目对接与技术交流。
  应征对接时间:2022年10月20日前
  (三)评审专家征集
  大赛办公室根据评审专业结构要求公开征集建立评审专家库(详见附件评审专家推荐条件),各参赛单位可推荐5名专家入库,并报送评审专家推荐表。大赛办公室从评审专家库中抽选相应数量专家为复赛、决赛、总决赛评委。
  评审专家征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
  二、比赛阶段
  (一)预选
  创新赛、创业赛由各地和单独组队单位组织预选,参赛报名人数多的地方和单独组队单位应开展预选赛,评选相应数量的项目晋级全省复赛(复赛名额分配见附件4);揭榜领题赛由大赛办公室统一组织预选。
  大赛办公室可在参赛项目规模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单独组队单位报名情况对晋级复赛指标分配进行适当调整。
  预选结束时间:2022年11月15日前(预选赛具体时间需提前报送大赛办公室)
  (二)复赛
  大赛办公室按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统一组织全省复赛。复赛采取书面双盲评审的形式,评选57个项目晋级决赛(具体各赛别晋级决赛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复赛时间:2022年11月20日前
  (三)决赛
  大赛办公室按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统一组织全省决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现场或线上路演的形式组织,由评审专家现场提问并打分,根据评分结果,决出铜奖和优胜奖,并评选11个项目晋级总决赛。
  大赛对晋级总决赛的项目设网络投票通道,评选最佳人气奖。
  决赛时间:2022年11月27日前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7日后—总决赛前
  (四)总决赛
  大赛办公室组织进行全省总决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湖北电视台或线上路演,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组织决赛,决出特等奖、金奖、银奖,并举行颁奖仪式,统一颁发各奖项。比赛向观众开放,并通过有关平台播出。
  总决赛时间:2022年12月5日前
  附件4
  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各队复赛指标分配表


  附件5
  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评审专家推荐条件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
  2.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3.熟悉国内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大赛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4.兼顾科技界专家、产业界专家和经济界专家。
  科技界专家应为主要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或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产业界专家应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主要是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国家或省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和各类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经济界专家须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等财务部门负责人;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相关领域高水平专家;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金融、证券、保险、风投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推荐办法
  各参赛单位可推荐5名专家,各有关单位可对照推荐条件,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单位按评审专家推荐表填入相关信息,并于10月25日前统一发送至大赛办公室邮箱。
  (来源:湖北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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