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鄂州市消安办发布
2022-10-13 12:55:00 来源: 鄂州融媒


  关于重点时期
  动火作业“十个严禁”的通告
  为深刻汲取吉林长春“9.2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净化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有影响和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平稳,鄂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重点时期违规动火“十个严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按动火方案要求违规动火;
  ◆严禁无证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
  ◆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动火;
  ◆严禁强令指使他人违规动火;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安全规定动用明火;
  ◆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经营使用期间动火作业;
  ◆严禁在娱乐场所实施有明火的表演;
  ◆严禁在作业现场风险未清除前动火;
  ◆严禁现场无监护人动火;
  ◆严禁在施工现场无保护措施下动火作业。
  对发现的违规动火作业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群众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举报!
  鄂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出品:鄂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 鄂州消防 编辑:梁怡青 责校:蔡亚文 编审:何芬
  值班主编:郑博 监制:余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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