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0-19 15:50:00 来源: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9日
  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打造“长江文明之心”,推动武汉历史之城建设的建议案》(以下简称1号建议案)的办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承续文脉、凝聚共识,科学论证、明确重点,集思广益、抓紧规划,统筹联动、加快建设”的原则,加快打造“长江文明之心”,推动武汉历史之城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力争于2018年底之前,完成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概念规划,编制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专项规划,启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完成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概念规划
  1.系统解读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深入挖掘武汉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并提出支撑武汉建设历史之城的资源禀赋;对“长江文明之心”进行概念解析,深入解读武汉的长江文明内涵,科学论证武汉打造“长江文明之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相关策略。(责任单位: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武汉地方志办)
  2.完成前期规划研究。学习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经验,开展经典案例比较研究,为推动武汉历史之城建设,打造“长江文明之心”提供有益借鉴。在此基础上,明确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文化、功能、景观、要素融合及重要项目等方面的规划要求。(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局)
  3.完成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概念规划。邀请国内外顶级设计机构开展概念方案征集,提出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的总体构想、功能定位和总体规划布局,对重要区域进行详细规划设计。(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汉正街中央服务区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汉地铁集团)
  4.组织各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召开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专家咨询会,详细研究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规划及建设发展等内容。(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局)
  5.加强宣传,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利用报纸、网络平台等媒体开展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宣传工作,征集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二)编制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专项规划
  1.编制历史人文专项规划。全面梳理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规划区域内的历史文化资源,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立区域性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框架。(责任单位: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2.编制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按照“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的思路,深入挖掘并活化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规划区域内传统文化资源,延长传统文化“产业生命周期”,谋划特色文化旅游产业板块,打造世界级文化产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文化局)
  3.编制生态景观专项规划。凸显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规划区域城水交融的生态特色和古今辉映的景观形象,营造“生态+文化”的特色滨水空间,勾画江湖相济、人水相依的美丽画卷。(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水务局)
  4.编制“四水共治”专项规划。系统解决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规划区域内长江防洪、排江截污、内城滞涝等问题,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城水和谐共存的典范。(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园林和林业局)
  5.编制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依托轨道交通打造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规划区域快速对外疏散体系,完善内部路网骨架系统,形成串联三镇、跨越两江的文化旅游环线,结合城市绿道和滨水岸线打造连续慢行系统。(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委,武汉地铁集团)
  (三)启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1.策划高规格活动。策划“大河对话”文明论坛等高规格活动,丰富长江文明馆等重点项目建设的文化内涵。(责任单位: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外办)
  2.启动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相关场馆及其配套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3.启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将历史之城(“长江文明之心”)规划区域内近期拟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列入市级城建计划,形成近期建设项目库和时间表,保证各项建设工作按时序落实。(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汉地铁集团)
  4.开展历史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作。各区要立足自身实际特点,结合“三旧”改造,选取辖区内能集中展示历史人文风貌特色的片区,开展环境品质提升工作。(责任单位: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汉正街中央服务区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8年4月中旬)。研究制订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专题部署会,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制订具体办理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完成时限。
  (二)工作办理阶段(2018年4月下旬—8月)。4—6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认真开展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7月,各责任单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8月,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带队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督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检查阶段(2018年9—10月)。9月,向市政协常委会汇报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10月,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队检查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征求市政协委员意见,推进下一步工作。
  (四)工作总结阶段(2018年11—12月)。11月,汇总各责任单位1号建议案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政协初审,接受满意度测评。12月,对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结。2019年初,向市政协全会汇报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祥旺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军、市国土规划局局长盛洪涛任副组长的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全面统筹、协调推进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规划局办公,负责1号建议案的各项具体办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工作职责,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配合做好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作,及时沟通,上下联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进展,研究办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部署各阶段重点工作。建立检查督办制度,通过邀请市政协领导、委员调研、视察、指导等形式,加大对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做好1号建议案办理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三)加强进度考核。将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对各责任单位办理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的落实。
  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汪祥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盛洪涛 市国土规划局局长
  成员:吴俊勤 市汉正街中央服务区办副主任
  秦健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奇志 市国土规划局副局长
  刘卫国 市城乡建设委总工程师
  郑利 市城管委副主任
  孙文锋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张军花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文波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宏斌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军 市外办副主任
  黄立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副局长
  李劲松 市旅游委副主任
  余凤生 市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
  程鹏 武汉地方志办副主任
  祁琳 江岸区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叶劲松 江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徐岗 硚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蔡松 汉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胡剑 武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姚春桥 武汉地铁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奇志兼任。
  附件: 武政办[2018]4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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