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精神,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名城,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壮大总量规模、提高发展速度、优化发展质量、提升发展水平为核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统筹布局、集聚发展,重点突破、特色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发展,加快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新动能,形成新机制,努力构建优质高效、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现代服务经济中心,打造中国服务名城。
(二)目标任务。通过3年的拼搏赶超,实现四个明显突破:一是总量规模明显壮大。到202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左右,进一步提升商贸、物流、金融等3大千亿产业能级,培育形成软件信息、创意设计、生命健康等3大千亿产业,力争服务业增加值较2015年翻一番。二是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到202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0%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60%左右,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数的比重达到60%左右,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70%左右。三是集聚能级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市培育形成30个“特色鲜明、业态高端、功能集成”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城市功能新载体、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亮点。四是龙头带动明显增强。到2020年,全市新增3家千亿级领军企业,百亿企业集团达到10家以上;推动不少于20家企业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力争到2025年,全市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业综合竞争力、辐射能力显著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5%左右。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千亿级服务业产业集群,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服务业集聚区,涌现一批辐射全国的服务业领军企业,建立起适应国家中心城市功能要求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助力武汉成为综合服务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
二、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八大行动
全面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按照强项更强、补齐短板的思路,加快建设“一都一枢纽、两城四中心”,着力构建服务业产业新体系,形成服务业发展新亮点,打造“武汉服务”品牌。
(一)建设“中国软件名城”
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网络安全与人才创新基地、互联网应用服务创新发展高地。到2020年,全市软件信息产业收入突破2000亿元,全国软件百强企业达到5家以上。力争到2025年,高标准建成中国软件名城,产业整体发展水平跻身全国第一方阵,部分技术领域达到全国领先、世界先进水平。
1.夯实网络基础。加快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打造集数据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为一体的特色数字经济体系。建成武汉超算中心等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促进数据流动。推动5G网络规模组网进度,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顶级节点和量子保密通信城域网。
2.提升服务能力。推动云计算服务商与企业合作,提升云服务效能,推动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深化“互联网+制造业”发展,为企业提供网络支付、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信息服务。加快武汉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推动软件企业与本地车企产业化合作。加大国产基础软件、工业软件、芯片设计、自主可控等领域研发力度,推动软件企业向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能力。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提供信息、技术、创业、融资、培训等服务。
3.培育信息消费服务。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支持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综合研发应用,提高居民生活信息消费便利化水平。加强各类消费主体信息技能提升培训,丰富信息消费体验,培养信息消费习惯,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拓展信息消费服务领域,构建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助力信息消费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建设世界“设计之都”
统筹推进各类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发展,打造“武汉设计”品牌。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设计产业营业收入规模超过2000亿元,打造2—3个在国内有示范效应的设计集聚区,建成4—5个国家级设计中心、20个以上省级设计中心。力争到2025年,进一步融入全球创意城市网络,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设计之都”。
1.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大力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着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推进新媒体动漫、电子竞技、网络直播、数字出版、数字艺术展示等产业全面发展,融入荆楚文化特色,引导动漫、游戏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深入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东湖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建设,引导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专业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加强文化领域研发、咨询、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办好中国游戏节、国际杂技艺术节、琴台音乐节、武汉设计双年展、国际武汉斗鱼直播节、武汉时装周等节会。
2.支持工程设计拓展国际市场。发挥工程设计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由单一设计服务向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转变。支持建筑设计、桥梁设计、高铁设计等领域企业联合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支持建设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特色集聚区,加快推进高铁设计产业园等集聚区建设。
3.提升工业设计综合设计能力。支持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和技术工艺,促进武汉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鼓励国内外龙头骨干设计企业落户武汉,培育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工业设计企业。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加快D+M工业设计小镇等特色园区建设。办好中国工业设计展览会、“黄鹤杯”工业设计大赛,不断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建设“国家物流枢纽”
推进物流业绿色发展,打造水陆空立体化智慧物流体系,形成全国物流总部集聚和物流资源整合配置中心。到2020年,全市社会物流总额达到5万亿元,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降至13%左右,培育2—4家收入过百亿元、5家以上收入过50亿元的物流企业。力争到2025年,建成全球供应链管理重要节点和全国物流综合枢纽城市。
1.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持续推进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建设,健全阳逻水港、机场空港、铁路陆港的多式联运体系,形成辐射国际、国内的轴辐式联运网络。加快提升阳逻国际港功能,推动阳逻港区统一运营和多主体整合,启动阳逻港铁水联运二期项目建设,推进集疏港铁路建设。推动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2.打造现代供应链。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流通等产业深度融合,为制造业供应链提供嵌入式物流服务,为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商提供仓配一体服务,打造集约化、平台化的现代供应链,大力培育新动能,促进降本增效,构建协作发展的物流生态圈。
3.开放发展国际物流。支持开展国际快件中转集拼业务;进一步提升中欧班列(武汉)国际运营网络覆盖率和班列实载率;加快发展江海直达、近洋运输、铁水联运,将武汉建设成为中西部出海口。推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制度创新和口岸功能建设,支持顺丰国际货运枢纽建设,打造中部地区国际、国内物流分拨中心,构建全球物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武汉新港管委会)
(四)建设“中部金融中心”
大力培育引进金融机构,创新发展金融业态。到202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300亿元,每年引进、新设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8—10家。力争到2025年,将武汉建设成为金融机构集聚、金融创新能力强的“中部金融中心”。
1.培育引进金融机构。加大引进国内外银行金融机构力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推进汉口银行增资扩股,探索设立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并争取列入国家试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绿色金融支行等特色服务网点。全面实施“保险+”战略,大力引进、新设各类保险机构,建设国家保险型社会先行示范区。
2.创新金融产品。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投贷联动试点,继续推动创新“纳税信用贷”“助保贷”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快推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金融创新,在建立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企业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融资租赁等方面取得实质进展。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探索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融资等金融工具和服务。
3.拓展融资市场。鼓励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实施上市公司倍增3年行动计划,力争全市上市公司数量翻一番。加速推动各类要素市场的发展,推进武汉票据交易中心建设,支持现有交易场所稳健发展。大力发展各类投资基金,完善创业投资支持政策,建设各类基金小镇、私募工场。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五)建设“国家级会展中心”
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积极培育一批高端、特色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会展知名品牌。到2020年,年均举办展会节事活动总数达到800场次左右,展会品牌达到10个,培育2—3个国内一流的产业展会品牌。力争到2025年,把武汉打造成市场运行机制更加成熟、会展企业更有活力、会展品牌更具影响力的国家级会展中心。
1.培育会展品牌。做大做强世界大健康博览会、中国生物产业大会、“中国光谷”国际光电子博览会、中国国际机电产品博览会、武汉国际汽车展览会等重点展会,打造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展会。加快推进会展业市场化进程,鼓励有行业资源、行业背景的专业机构积极承接政府主导的品牌展会运营权。推动展会高端化发展,积极引进和策划国际、国内高端论坛、高端会议,运用“展览+会议”模式不断提升品牌展会的专业度和影响力。大力引进国内外品牌展会,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展会活动来汉举办。扩大会展宣传推广,组织开展会展城市整体形象塑造及宣传推介,建立重点品牌展会推介招展机制。
2.做大做强会展企业。实施“以展引企”,围绕我市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积极谋划品牌展会项目,以项目吸引国内外知名展览机构落户我市。引导企业加强区域内合作,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形式组建龙头会展企业。支持本地企业与国际知名展览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提高武汉会展企业专业化水平。
3.完善展馆配套设施。加快武汉国际博览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启动环球(文化)中心项目建设,完善展馆及周边的交通、住宿、餐饮、娱乐、商务等配套服务设施。鼓励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中国武汉文化博览中心等四大展馆功能提升和智能化改造,打造智慧场馆。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六)建设“国家商贸中心”
大力推进传统商贸转型升级,加快培育零售新业态,着力打造全国新零售之城。到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8000亿元,4家企业进入全国零售百强。力争到2025年,建设服务中部、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国家商贸中心城市。
1.传统商贸转型升级。鼓励武商集团、中百集团、中商集团等商贸企业创新商业模式、重构供应链体系、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增强购物体验,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加快智慧商圈发展,引导航空路、江汉路、王家湾、徐东、中南路、光谷等6大市级商圈加快商业模式改造和创新,发展场景化、复合型体验新模式,加快向时尚、文化消费中心转型,引导商圈多层次、差异化发展。
2.发展新零售模式。重构互联网时代城市商业发展模式,将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与现代物流深度融合,拉动消费和促进就业。推进零售业融合化、精细化升级,鼓励各类零售、餐饮企业改造供应链,发展智慧商业,打造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提升社区零售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加快发展社区便民业态,吸引知名新零售企业加快在我市投资布局。
3.引进培育电商平台。大力引进知名电商平台在我市设立总部或者区域总部,支持本地专业电商平台发展壮大。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平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网信办)
(七)建设“国家健康服务中心”
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健康咨询、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康复保健等大健康服务,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生命健康产业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健康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培育10家知名大健康服务品牌企业。力争到2025年,健康服务业进一步壮大,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努力建成国家健康示范城市。
1.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发挥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骨干作用,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拓展社会资本发展空间,鼓励各类机构以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加快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名医、名科、名院、名中心建设,建成一批综合实力国内领先的龙头名院,支持其争创中国百强医院,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诊疗中心。
2.发展新兴医疗卫生服务业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推广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健康信息管理等新业态。加快推进全市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大型检验检测中心、影像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引导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服务。提升医疗人才价值,探索执业医生联合成立医生集团,促进医技人员合理流动。加快引进国际化医院,完善合作办医模式,推动武汉国际化医院建设取得实效。
3.突破发展健康养老。发展“互联网+社区医疗+居家养老”的智慧健康养老模式,建立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疾病预防、心理关怀等老年健康服务,促进医养结合社区建设,提升护理型养老床位和老年康复病床占比。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快完善医养结合基本医保支付方式和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鼓励养老机构自建或者合建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建设“国际滨水旅游名城”
加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旅游产品和线路开发,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全市旅游业总收入达到3200亿元,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3亿人次,打造中国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和滨水旅游名城。力争到2025年,将武汉建设成特色鲜明的世界级滨水旅游名城和独具吸引力的全国旅游休闲示范城市。
1.做优滨水景观游。做足“水”文章,以长江为核心景观轴,加快推进两江四岸景观建设,建设世界级滨水景观大道。优化提升东湖生态景观,加快推进绿道网络建设,讲好东湖历史人文故事,建成国际知名的文化生态旅游风景名胜区。发挥滨江滨水资源优势,打造赏花、观鸟、游湖等各具特色的滨水旅游精品。
2.打造文化旅游精品。统筹武汉人文、山水资源禀赋,挖掘知音文化、木兰文化、首义文化等历史文化内涵,策划一批特色游览活动,打造形成水上旅游、生态旅游、历史人文旅游、革命传统教育旅游等“五色旅游”精品。开发经典一日游、周末两日游、适合小长假和黄金周的3—5日游等特色旅游线路。
3.开展旅游宣传推介。依托大型体育赛事、节庆展会等活动,开展特色化的旅游营销。提升武汉旅游品牌形象,推进与线上知名旅游平台合作,开展“十大景区、十大景点”评选活动,拓展旅游“数字营销”。鼓励有实力的旅行社跨区域连锁经营,支持旅行社开发和推广定制化、个性化旅游产品。发展“武汉礼物”项目,支持开发内容和形式新颖的旅游商品,形成完善的旅游商品制造和营销链条。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
三、推动服务业实现差异化发展
(一)提升中心城区高端服务业能级。中心城区以提升服务业产业能级和辐射水平为重点,沿长江、汉江打造沿江高端服务业产业带,布局金融保险、现代商贸、创意设计、商务会展、文化旅游等高端产业,着力推进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汉正街中央服务区、四新国博会展商务区、武昌滨江商务区、青山滨江商务区等重点商务区建设。加快建设两大特色功能区,武汉中央商务区重点布局人力资源、新兴金融服务等特色产业;杨春湖商务区重点布局与高铁配套的商务服务、休闲旅游、文化艺术等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汉口文创谷、江汉时尚创谷、环同济健康城、归元文化旅游区、华中金融城、南湖文化创意基地、青山工业设计小镇等特色园区、街区建设,形成多点支撑的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开发区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开发区以服务区域主导产业为导向,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围绕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软件信息、医药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业,进一步提升科技服务功能,完善生活性服务业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围绕汽车制造,加快打造汽车设计、汽车后市场、新能源汽车研发、汽车物流等服务业特色园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加快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东西湖综合物流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以临空型服务业为重点,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国家级经开区生态新城。(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凸显新城区服务业特色。新城区依托资源禀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发展各具特色的服务业。加强城市交通、商业、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充分依托新城区自然资源,构建有利于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特色产业经济的服务业体系。新洲区要大力发展航运物流,着力将阳逻港建设成水水、水陆中转枢纽港;黄陂区要着力擦亮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品牌,进一步完善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功能;江夏区要大力发展汽车物流、农产品物流,加快推进农产品物流园、汽车物流园等园区建设;蔡甸区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健康养老,加快推进后官湖湿地公园、中法生态新城建设。(责任单位: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
四、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
(一)狠抓服务业项目招商和落地。着力策划、储备、引进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中心城区、开发区每年引进投资30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1个;新城区每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1个。开辟服务业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形成项目从签约、落地、开工到开业全流程服务链条。对列入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计划的服务业项目以及省“五个一百工程”服务业重大项目,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在市年度土地使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经批准后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盘活存量土地,企业退出后的工业用地转产用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在一定年限内继续按原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下同〉)
(二)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支持服务业集聚区扩大规模、提升辐射能级,形成国家、省、市服务业集聚区梯度培养创建机制。开展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市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鼓励争创国家、省级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各类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大力培育、引进一批现代服务业总部企业、龙头企业,引导服务业小微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壮大市场主体规模。鼓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开展“服务业行业领军企业”和“市级服务业企业100强”评选,并优先推荐入选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四)鼓励创建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着力培育知名品牌,组织武汉服务业品牌评选认定,对新入选服务业品牌给予奖励。对新认定为“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中华老字号”和“湖北省服务业名牌”“湖北老字号”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实施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建设,引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国家、行业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五)培育引进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展服务业“领军人才”评选,加强服务业领军人才、专业人才、大学生创业人才的培养,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鼓励并支持市属高校和职业学校根据服务业发展需求调整或者增设专业,支持校企联合办学、开办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招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五、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一)健全领导机制。强化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设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进工作小组,由分管市领导同志挂帅,明确责任部门,制订专项推进方案。强化市、区协同推进,各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二)优化政策保障机制。加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持,着力在土地规划、财税金融、人才培养等要素支持上实现突破。强化全市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整合服务业各类专项资金,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狠抓支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地,加强政策落地效果评估。
(三)强化督办机制。建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考评指标体系,完善“月通报、季排位、年考评”的考核督办机制,及时跟踪和定期通报重点指标、重点任务与重大项目完成进度及推进情况,形成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新局面。
(四)创新统计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统计职能,建立全面、客观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在现行统计制度框架下,统计部门加快研究建立适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核算办法,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监测、可比较的数据基础。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 武政[2018]5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名城的若干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