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武昌英才计划”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2022-10-24 20:25:00 来源: 武昌区人民政府
  为推进人才资源集聚核心区建设,加快培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优秀人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创富核心区的意见》,拟启动第四批“武昌英才计划”申报评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地区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推荐评选一批“武昌英才”,引导人才到基层和产业一线发挥作用,促进全区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激活创新创业的源头活水,为建设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紧扣武昌经济转型需要,围绕我区“1+8”产业格局,重点在金融服务、工程设计、文化旅游、商业商务、信息科技、智慧数据、生物健康、新能源环保等产业领域,选拔一批活跃在我区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用人单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各类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三、实施原则
  (一)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紧密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人才需求,培养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按照公开公正原则,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专业水平认定和道德素质评判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评选工作科学有序、透明公开、公平合理。
  (三)统筹兼顾、分类实施。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人才办)全面统筹,以相关职能部门为责任单位,分类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四、对象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来我区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我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2大类。已入选过往届区级(含本市其他城区)及以上人才计划或其他副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个人不重复申报。
  (一)创新人才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在我区知名高校、重点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我区大型央企国企、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单位担任核心技术骨干和高级技术管理人员;
  3.有重大基础理论突破、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获得同行业领域认可并处于领先地位;
  4.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并已到岗,入选后在我区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
  (二)创业人才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有成熟的创业项目和计划,具有市场潜能和产业化发展潜力,产品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3.企业(为公司制法人企业)在我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4.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合伙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不低于30%的主要股东。
  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五、申报程序
  区委人才办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拟定第四批“武昌英才计划”申报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推荐申报。自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申报人及用人单位按公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集中向区委人才办申报,由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接受申报材料。
  1.申报人登陆武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uchang.gov.cn)或关注“人才武昌”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武昌英才计划”申报书》,提交学历学位、有效身份证明、工作或创业经历、主要成果及项目、商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提交至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主管部门初审。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申报资料按行业类别分送有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1.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填写规范、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
  2.对申报材料填写不规范、证明材料不齐全的,组织申报人及用人单位重新填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
  3.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初审和平时掌握情况,提出推荐意见,经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汇总后,向区委人才办报送。
  (三)资格审查。区委人才办对拟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审查,会同工商、税务、社保、知识产权、银行等部门,核实拟推荐人员有无不良记录、所在单位经营状况等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评审程序
  区委人才办根据参评候选人情况,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建立评审流程、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一)组建评审委员会。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遴选评审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评审小组。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兼任各评审小组组长,每个评审小组由5名评审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开展独立评审。
  (二)分组评审。根据候选人所属行业领域,分组开展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
  1.答辩评审采取候选人现场陈述、评审委员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候选人学术成就、专业技术水平、成果转化潜力、市场竞争力等情况;
  2.评审委员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候选人答辩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由评审委员会形成答辩评审结果,并确定进入实地考察环节的候选人名单;
  3.各评审小组走访候选人创新创业活动实际地点,重点考察候选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实际经营状况等情况,形成实地考察报告。
  (三)确定入选人才。综合答辩评审结果和实地考察报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经社会公示后,确定入选人才名单。
  1.区委人才办根据评审结果,征求纪检、公安、法检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入选人才建议名单;
  2.入选人才建议名单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应实名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区委人才办负责对异议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布入选人才名单,制发入选证书。
  七、支持措施
  (一)授予入选人才“武昌英才”荣誉证书,按评审等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综合资助。
  (二)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参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和“武汉黄鹤英才”计划。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举措,确保申报评选工作有序有效实施。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充分挖掘。
  (二)健全工作机制。“武昌英才计划”在区委人才办统筹协调下,实行责任制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科学的评委遴选、回避机制和评审工作全程监督机制,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维护区级重大人才工程的社会公信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武昌英才计划”的实施,注重总结规律和经验,大力宣传人才事迹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通过评选,全面掌握各类人才信息,储备人才资源,配套建立所属行业及领域的人才信息库。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