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解决农民工烦“薪”事
2022-11-16 09:10:00 来源: 黄石日报
  “虽然钱还没到手,但有了这份判决书,我们心里踏实多了,感谢检察机关依法为我们‘撑腰’。”14日,拿到法院判决书的詹某某对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1年,汪某某承包了某模具公司钢结构工程后,雇佣詹某某为其进行厂房屋面瓦安装,双方约定以屋面面积计算工资。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汪某某向詹某某出具了欠条一份,载明工资总计22000元,已付5000元,余款17000元在第二年1月30日前付清。此后,经詹某某多次催讨,汪某某在2022年春节期间支付5000元后,要么不接电话,要么直接说没钱,余款12000元至今未付。
  今年6月,无奈之下的詹某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此后又向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助讨回工资。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申请后,通过调查,了解到詹某某为外地人,在大冶人生地不熟,维权难。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案件承办检察官收集整理了相关证据,依法向大冶市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大冶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汪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詹某某工资款1200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据了解,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在此案中大冶市检察院就是这样依法为农民工“撑腰”的。(记者 张瑾 通讯员 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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