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起报,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药师
2022-12-02 15:50:00 来源: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市心理医院)始建于1956年,1997年获批成为湖北省首家“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2018年成功复评。历经六十余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医院。同时还挂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精神卫生中心暨第九临床学院、中国地质大学附属武汉心理医院和武汉市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等。先后获得首批“国家特色医院文化医院”、“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市百佳法治建设示范单位”等称号。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药师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个人综合素质好,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及相关专业;

2、持有药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3、有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薪酬福利

录用后,薪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在线报名: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 “招聘公告”页面,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点击“立即申请职位”,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创建简历首页的上传附件处“点击上传”,添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药师资格证等岗位所需证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在招聘过程中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4、咨询电话:027-82281612、027-82281613。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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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出品 来源:大楚人才网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编辑整合:王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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