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讯(记者高喜明 通讯员李玉) 12月7日,黄石市召开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张继文通报,积极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城区共计为电动自行车上牌11.5万余辆。
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张继文通报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记者高喜明 摄
据介绍,黄石市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力度。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后,黄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2021年10月29日,黄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
今年以来,黄石交警部门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平安荆楚行动”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重点工作为载体,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安全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据统计,交警部门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13万余起。截至目前,黄石城区共计为电动自行车上牌11.5万余辆。
【见习编辑:杨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