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高喜明 通讯员卫珊) “钱已经到账了!”5月17日上午,黄石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柯某给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官打来电话,在检察院和法院的联动下,他长达两年多时间的民事执行案终于尘埃落定。
2020年8月,某物流公司因与某铸业公司运输合同纠纷起诉至下陆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铸业公司支付拖欠的运费3万余元。法院判决支持了物流公司的诉求。在执行过程中,铸业公司承诺分期支付运费,并与物流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5月,下陆区人民法院依法终结该案的执行。然而,铸业公司却并未依约履行,物流公司负责人柯某多次与铸业公司负责人沟通,均无满意结果。
今年2月,柯某向下陆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相关卷宗,发现该案终结执行后,物流公司一直未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为了更详细了解案情,承办检察官同执行法官一同深入铸业公司走访。走访发现该公司目前已经停止经营,厂区部分机器设备正在进行处置,但是由于处置周期长,一时间难以执行回款。承办检察官在综合审查案件事实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并不符合法定监督情形。
虽然该案并不复杂,但迟迟得不到解决,成了柯某的烦心事。为了尽快让执行款得到落实,检察官一边安抚柯某的情绪,一边主动联系铸业公司负责人想办法,并同执行法官多次走访企业,在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下,铸业公司同意不再等待机器设备处置流程,先行自筹资金帮助物流公司渡过难关。
5月6日,下陆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执行法官以及柯某对本案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听证。检察官、法官同堂为柯某说案情、明事理、解心结,人民监督员各自发表意见,经过释法说理、耐心劝导,柯某最终表示愿意与铸业公司达成和解,并当场撤回执行监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