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取消收尾
2017-05-11 07:20: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有望在今年步入“最后一公里”。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宣布,将于5月1日起取消全区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甘肃省、青海省和宁夏自治区也表示,在2017年底前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此前介绍,目前全国只有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尚未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此看来,当前只剩新疆还未出台明确的时间表。

根据去年下半年发布的《2015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汇总表》,截至2015年底,全国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里程还有17817.9公里,主线收费站点达220个。

取消全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是大势所趋。交通部表示,将继续指导5省(区)交通运输部门,细化方案,依法有序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取消后,各界对公路收费改制的期待也进一步增强。有学者提出,应该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基础上,逐步将道路收费改制拓展至一级公路及高速公路上。

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取消临近尾声

1984年,我国道路基建开始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有效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并加快了公路建设步伐。

随着公路交通现代化进程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取得巨大成就,该政策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收费公路结构不合理。

2008年底,高速公路已逐渐形成网络,原有的二级公路干线骨架作用逐渐削弱。但是,在全国收费公路总里程中,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均占收费公路总量的60%左右。

加之与居民日常出行关联度较大,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呼声越来越高。2008年12月,国务院印发通知,提出在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同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需要指出的是,与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一样,二级公路也分为经营性与还贷性两种,2009年国家发改委、交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取消收费实施方案,即是针对后者。

所谓“逐步有序”,就是根据各地经济等实际情况分步骤取消,并按照由试点到推广的思路,分期分批开展。

截至2009年5月,全国已有12个试点城市取消了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第一批山东、江苏、安徽、福建、江西五个试点省份共撤销收费站388个,涉及公路21325公里;第二批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北、湖南七省共撤收费站点875个,涉及公路49518.8公里。

两批试点其实已经涵盖了还贷性二级公路的大部分,据统计,这12个省份的收费站点合计占全国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65%。

近两年,相关政策在其他各个省区逐步落地。不过,为什么时隔八年之久,新疆、青海等地还是未能落实呢?事实上,原先的方案对西部地区作了“宽大处理”,是否取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刘大成撰文指出,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及债务负担不同,特别是西部地区二级公路仍是区域干线公路重点,需进一步筹资,所以未采取“一刀切”政策在当时比较贴合实际。

多年来,西部地区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建设也取得了较好发展,此时再一边收取中央政府补助金,一边从已支付了高价成品油的消费者身上收取通行费,就显得不太合理。

在全面取消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呼声中,最后五个省份中终于有四个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从交通部的表态看,新疆也会在不久之后加入其中。

呼吁公路收费体制改革

对于出行者而言,取消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无疑大大降低了出行费用,以宁夏为例,撤站后每年将减少收费约6亿元。

而二级公路的养护费用,将由国家的专项补助资金提供。配套方案显示,为偿还债务、养护管理等,国家每年从成品油价格和税改后新增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中安排260亿元专项补助资金,以不同比例分配给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

从近期公布的2017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安排表来看,这个数字还在近几年得到了提升:目前仅12个省就有共计300亿元补助。

交通部的一篇评论文章显示,随着国家财力不断增强、公路网络的逐步完善,各级地方政府要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预算内资金在公路建设和养护费用中的比重,发挥政府在公路建设和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但是,目前取消的还贷性二级公路的收费仅仅是公路收费的一小部分。以2015年为例,它只占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1.94%。因此,从“还路于民”角度而言,这只是一小步。

近期,“28个省区取消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的新闻也引发了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的讨论。不过,从公路建设速度和收支缺口等情况来看,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收费短期内不可能消失。

根据最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路收费将按照“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原则,构建收税与收费两个并行的公路收费体系,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建设和养护,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负担。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陈宪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养护费用征收应采取更加公开、公平的方式,例如将收费公路,包括高速公路的养护费也折算进入燃油附加税,不再另行收取通行费,以实现“多用路多缴费”的相对公平。

换句话说,他建议逐步将道路收费改制拓展至一级公路及高速公路上。“如果做不到提高燃油费,还是收通行费,那至少应该进一步釆取电子收费方式,减少设站点收费。”他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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