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内三次安全检查均“走形式”
2017-03-28 07:21: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蔡木子)烟花仓库的灭火器过期一年多,严禁存放烟花爆竹的旧仓库却存放了街道收缴的烟花,而这诸多违规行为竟是在相关部门先后三次安全检查后遗留下来的,三次检查还集中在最近的四个月内。市治庸问责办对这一问题的曝光,在昨晚武汉电视台《作风聚焦》栏目播出。

栏目介绍,武汉来德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位于新洲区阳逻街袁榨村,占地约1000平方米,共有2座仓库。其中一座旧仓库因为达不到安全标准,已于2011年被省市安监部门查封,并严禁再存放烟花爆竹。

市纪委作风建设巡查组在仓库检查发现,烟花仓库外共放置有24个干粉灭火器,有11个灭火器是2015年生产,已过一年的安全检查期。该仓库的日常检查记录显示,去年12月9日,阳逻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检查时曾指出干粉灭火器过期;12月27日,新洲区公安分局检查时同样发现过期问题,并要求立即更换。据了解,今年2月份,新洲区安监局也曾来这里检查。

仓库管理员程敏称,前段时间,有人把所有灭火器都拖到汉口去重新罐装过,仓库的例行检查仅需检查压力表。但仓库负责人程保宏称,自己没有留下重新罐装灭火器的收据等凭证。

在来德仓库,巡查员还发现,此前被查封的旧仓库封条已被撕开,负责人对其内是否存放有烟花爆竹闪烁其词。巡查员随即拨通了市、区安监局的电话,新洲区安监局和阳逻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街道负责人承认,春节期间收缴了部分非法销售的烟花,被临时存放在了这里。

“这个里面放鞭炮是肯定不行的,这是违规行为。”新洲区安监局负责人承认。而对于过期的灭火器,该负责人认为,应属于消防部门专项检查内容,应由消防部门督查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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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整改

昨晚,新洲区委、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连夜赶赴现场,召开现场办公会。

早在2月28日暗访当晚,新洲区安全质监局便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并在次日督促阳逻街对临时存放在废弃仓库里收缴的33件非法烟花爆竹进行了销毁。在销毁非法烟花爆竹的当日,区安全质监局督促来德公司购买14只灭火器,更换了全部过期灭火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昨晚的现场办公会上,新洲区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安全检查不仔细、督促整改不到位、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全区各街镇、各单位和各部门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同时举一反三,对前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加强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力度,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记者蔡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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