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温馨提示年报就要结束啦!
2018-06-11 07:08: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一年一度的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又快结束了,工商部门温馨提示您:
    凡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务必于2018年 1月 1日至2018年6月30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网址:http://hb.gsxt.gov.cn),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不依法年报,将受到多个部门联合惩戒!
    2017年度年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截止日期一到系统自动关闭,年报截止后,未年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经营异常的市场主体,将依法依规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特别提示:实行“多报合一”改革的海关管理企业,今年年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改革前已报送年报但未填报海关年报事项的,应当在12月31日前进行补报。
    依法年报,积累诚信!请您一定要记清楚时间限制,不要延误年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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