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扫黑除恶转入“大会战”阶段
2019-04-08 07:17: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通讯员梁学东)3月27日,湖北24家法院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件30件。省高院公布了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并发布2018年湖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白皮书。昨日,省高院新闻发言人称,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这是承前启后、对赢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阶段。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一、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32件,一审判处五年以上重刑353人,重刑率达28.1%,其中涉黑案件重刑率达53.3%,分别超出同期全省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20个百分点和45.2个百分点。
    湖北法院围绕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严惩金融借贷、扶贫攻坚、环境资源等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加大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了荆州张新民涉黑组织非法控制长江水域采砂、危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孝感“村霸”严鹏辉涉黑组织、广水“村霸”连光辉涉恶组织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操纵把持基层政权案;咸宁“肉霸”阮建国涉黑组织、京山“鱼霸”邓鹏涉恶组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扰乱市场秩序案;武汉朱亮涉恶组织、大悟宗双双涉恶组织向小区业主强行推销装修建材、搬运服务,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侵害民生案以及“黑中介”“黑医院”“黑殡仪”等涉黑涉恶案件。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顺利审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将转入“大会战”阶段,大量涉黑涉恶案件将会集中进入审判环节。对此,我们明确要求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格依法办案。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综合运用禁止令以及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彻底摧毁其再犯能力,决不能让其有任何“回血”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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