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居民汪女士在洪山区珞狮路万象广场24小时健身会所,办理了一张健身会员卡。上课时脚部受伤,现在想终止学习,健身会所不退费。
30岁的汪女士说,今年1月11日,她花1万元在这家健身会所办了会员卡,有50节私人教练课程。1月17日,上第三节课时她感觉右脚疼痛,教练让她做运动量稍微小一点的运动,并让她回家用热水泡脚。之后仍要她跑了半个小时步。回家后,她用热水泡了脚。第二天又去做运动,教练也没有让她停止,然后她感觉左脚脚踝也开始疼了。
1月22日,汪女士到医院检查,显示她的双脚脚踝均韧带受伤。医生表示韧带受伤后不能再做运动,要冷敷不能热敷,健身教练的说法有误。春节期间,汪女士的双脚疼得无法下床,年都没过好,最近才好点儿。春节过后,她多次去会所要求退卡退费,但会所说退费是不可能的。
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汪女士和教练的微信记录,教练称汪女士受伤是他的疏忽造成,愿接受公司任何处罚,希望得到谅解。同时,在汪女士提供的入会协议书上,第1条会所声明——本会所收取会员服务费之后,一律不做返还退费。汪女士说,签署协议时她没有认真看,也没想到会受伤。
2月21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会所,店里正在营业。一名接待记者的焦姓男子称,汪女士要退费是不可能的,因为不退费是整个健身行业的规则。目前,汪女士已向洪山区工商部门投诉。
湖北高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秦小双表示,尽管汪女士与健身会所之间签订了入会协议,但该协议中“会所收取会员服务费之后一律不能返还以及退费”这条,属于格式条款的约定。同时,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剥夺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排除了作为合同一方的健身会员主要权利,应该属于无效条款,自始无效。因此,健身会所负有返还会员费的义务。
关注大楚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achuwang),给你有用有趣有料的资讯,还有好礼天天送。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