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临牌我怕谁?”个别挂着临牌的司机会有恃无恐随意违法。2月23日,一位刚提到新车的司机因为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要赔偿别人的损失,还将受到超速的处罚。
2月23日晚,某汽车公司送车员史某驾驶一辆临牌自卸汽车行驶在十堰大道上,史某认为自己临牌新车,可以躲避监控测速,遂肆无忌惮,一路狂奔。20时许,当车辆行驶至十堰大道昌升商贸城附近路段时,因车速过快,车辆失控撞向路边,致路边消防栓、路灯损坏,消防栓水柱喷出7米高,自来水大量流失。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协调市水务公司抢修。
后民警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当晚事故发生前,史某驾驶的这辆临牌自卸车时速达98公里,而此路段对该车限速是50公里/小时,属严重超速。
由于此车是史某刚刚提出工厂,商业险还未生效,其产生的损失赔偿费用将由史某个人承担。面对高额赔偿和即将面临的处罚,史某悔恨不已,称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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