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一男子发现树林里有猴子出没,便进行捕猎,并运到市场上叫卖。最终猴子没卖出去,他也被“请”进了派出所。
2月27日上午9时许,白浪路派出所接到一位市民报警,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农贸市场内有人售卖猴子。
值班民警立即赶到该农贸市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李某售卖的一只猴子则被现场解救。
经查,李某今年63岁,是茅箭区茅塔乡人。李某交代,他平时以务农为生,闲暇时自制捕猎工具,用以捕捉野兔、野鸡等,再拿到农贸市场售卖挣点零花钱。
20天前,李某在自家附近山坡上干活时发现树林里有猴子出没,就萌发了捕猴卖钱的歪念。于是,李某设好诱饵,把捕猎的夹子放置在隐秘处,之后不久果然有一只贪吃的猕猴不慎落入陷阱,猕猴的后爪被夹伤。李某见猴子受伤担心卖不起高价,就把猴子悄悄养在家里。后来猴子伤势好转,李某将猴子带至农贸市场,打算以800元的价格卖掉。
据了解,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民警告知李某,他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时,他后悔不已。
目前,白浪路派出所已将案件移交到十堰森林公安部门。
关注大楚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achuwang),给你有用有趣有料的资讯,还有好礼天天送。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