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湖风景区纪工委获悉,一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支部书记受党内警告处分。
60岁的付志顺2010年入党,现任桥梁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办案人员介绍,去年,省审计厅在某项目审计中发现桥梁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线索。去年9月,根据区纪工委要求,城乡工作处纪委对此线索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实,桥梁社区在2014年1月发放春节值班费65500元,其中付志顺、朱亮等8名社区干部每人3000元。该社区还违规报销费用2万多元,其中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招待周边往来单位钓鱼费用1万多元。付志顺表示,这些费用都不是某项目专款。
在组织审查期间,经思想教育,付志顺能够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表示以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桥梁社区将违规发放的春节值班补助及违规报销的费用全额退缴,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调查过程中,付志顺说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违规报销费用,是他和分管领导商量后决定的,但没有会议记录。付志顺身为党员,违反了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案人员说。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警示教育。当前我们正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将开展专项检查,并强化执纪监督重点,对各单位一把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一岗双责等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东湖风景区纪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原文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规定: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保持狠纠四风的高压态势
享受正常福利是每位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本无可厚非。然而,一些单位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突破纪律底线,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福利等,助长了不正之风肆虐,而且损害社会的公平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此案中付志顺的行为就是如此。作为社区负责人应该认真反思,并积极整改,明确作为负责人该了解的政策、遵守的法律及该承担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要保持狠纠四风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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