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卢薇 廖佳琪)没有驾驶证和行车证、车辆没有保险、还没有年审,两度被查仍未悔改。3月10日,天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竟抓到一个“三无”大型货车司机,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据该支队城区二大队大队长李勇波介绍,当天上午7时50分左右,大队民警在大天线石河段进行巡查时,发现一辆大型货车司机有意躲闪,形迹可疑,遂令其停车进行盘查。该车驾驶者、京山县钱场镇人杨某起初一口咬定自己有驾驶证、也交纳了保险,当交警让他出示证件时,他却说放在家里。李勇波当即比对有关常住人口信息等资料,发现杨某没有驾驶证、行驶证,大型货车近几年也没办过任何保险,属加墙板型超载车,主要用于石料运输,近两年无年审记录。
经过反复盘查、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今年26岁的杨某终于交代,自2008年跟随其叔叔学会开货车至今,并无B2以上驾驶证,曾被京山交警查处并行政拘留,2015年又因醉驾机动车辆被判缓刑,属屡教不改。问其为何不考驾照?杨某称,曾考过,但没通过,对考试不抱希望,抱着侥幸的心态,无证驾驶至今。
当日,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关规定,对杨某行政拘留,并提醒其一定要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交齐相关保险才能从业。
李勇波表示,自己从警30年从未遇到过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长达近十年、且驾驶者虽然多次被查,却不思悔改的事情,这是一种严重对自己和他人生命不负责任的行为,且法律意识淡薄。针对这一情况,交警部门将对杨某及其家属进行普法教育,并加强重点监管。同时,他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取得相关有效驾照才能驾驶相应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在驾驶机动车时绝不能饮酒,机动车辆应按时参加检审和购买机动车相关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