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官兵救援现场。通讯员 朱志强 摄
消防官兵铺设网制床板。通讯员 朱志强 摄
消防官兵救下被困人员。通讯员 朱志强 摄
消防官兵将救出人员送上救护车。通讯员 朱志强 摄
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朱志强、朱燕林)3月14日13时15分,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第三小学附近房子着火,接到报警后,消防中队迅速出动两辆消防车和12名官兵赶赴火灾现场,大队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
到场后,经侦查发现,三楼西侧房间起火且房间防盗门被反锁,一中年男子被困于三楼防盗窗处,手中握有一把水果刀,不断用水果刀向自己的脖颈、大腿、腰部猛刺,腹部、脖颈处已被刺伤,有血不断流出。
经询问知情人得知,被困男子患有精神疾病,为避免男子继续自残、坠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指挥员立即下令展开战斗行动:灭火组出一支水枪掩护破拆组对防盗门进行破拆,随后对着火房间火势进行扑灭;破拆组对三楼防盗网进行破拆,以便创造更大的救援空间。救生一组在做好个人防护之后,从三楼防盗网处对被困男子双手及其腰部进行固定,防止其继续自残、坠落。救生二组架设六米拉梯,协助对男子进行固定,并开设第二救生通道。由于楼与楼间距较小,无法铺设救生气垫,救生三组铺设网制床板,防止男子直接坠落地面。待消防官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救生一组成功将男子手中水果刀夺走之后,由救生二组利用拉梯将男子救至地面。
消防官兵将被困男子抬上救护车移交医疗部门处理,并对着火房间进行复查,确认无复燃可能后,中队消防官兵收整器材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