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内,见一名男子与两名女乘客发生摩擦,男青年上前制止时,却出手打伤了人,事后警方组织调解,男青年赔偿伤者1万元。今日,江夏市民余孟祥后悔不已,他希望用自己的经历,提醒市民见义勇为时,注意把握尺度。
事情发生在3月16日晚8时许,余孟祥搭乘地铁2号线,准备前往黄陂巨龙大道看望女友。列车到达常青城后,一名30多岁的黑衣男子进了车厢,要求一名女乘客让座,女乘客没有理会,他就骂骂咧咧,伸手打向女乘客头部。此时,对面座椅上的乘客起身走开,空出一个座位,黑衣男子走过去时,被一名翘着腿的女乘客碰到腿,他又踢了这名女乘客一脚。
眼看男子还要动手,站在一旁的余孟祥大声制止,两人随后发生打斗,余孟祥一拳打到男子右眼眶。列车到达盘龙城站后,乘务员将两人带下车,交给轨道分局民警,民警先让黑衣男子去医院,把余孟祥带到街道口派出所。余孟祥原本以为做完笔录就可以离开。直到17日,他向黑衣男子赔偿了一万元后,才得以离开。
今日,余孟祥向记者提供了轨道分局开具的治安调解协议书,协议书上称,3月16日,在地铁2号线汉口火车站至盘龙城地铁站,因黑衣男子高某和车厢内两名女乘客发生摩擦,余孟祥上前制止相互发生打斗,余孟祥将高某右眼眶打伤。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相互赔礼道歉;余孟祥自愿赔偿高某医疗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一万元整,当场一次性付清。
不过,被黑衣男子要求让座的吴女士替余孟祥打抱不平。她说,打斗中双方都受了伤,担心余孟祥被冤枉,她和男友还去警务室帮忙作证,没想到他见义勇为反而还要赔钱。
“我现在很后悔,当时好心才去制止,但出手确实重了些。”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见到余孟祥时,他的嘴角还有一点伤,他说家里人难以接受,他也借此提醒市民见义勇为时不要过当。
武汉市公安局轨道分局民警介绍,黑衣男子患有精神病,余孟祥的制止行为值得鼓励,但打伤了对方,属于制止过当,事后,在黑衣男子要求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律师蔡学恩认为,制止行为不应过当,见义勇为时对他人造成伤害,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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