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妈妈索赔误工费三年 扣除支出仅得几十元
2017-03-27 07:56:00 来源:长江日报

轿车突然开车门致使自己受伤,只因没工作,索赔误工费的官司一打就是三年。今天,龚慧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扣除律师及诉讼费实得几十元。

龚慧原在国企工作,因丈夫常年出差,家中有老人和孩子要照顾就辞职了。

2013年10月,龚慧骑车送孩子上学,一辆轿车路边突然打开车门,导致她脚部受伤,送医后缝了三针。交管部门认定车主负全责。

丈夫在龚慧受伤后赶回料理家务。龚慧住院17天后在家休养。协商赔偿时,龚慧提出的误工费被拒绝。龚慧便请了律师,没想到官司这一打就是三年。

律师最初与龚慧都有胜算把握,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有这方面的法律解释。2014年,硚口区法院审理时不支持赔偿误工费,理由是龚慧无工作、无固定收入。

后来,龚慧把官司打到了武汉市中院,结果一审、二审都输了。去年6月,龚慧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了申诉。

省高院认为,龚慧全职照料家务减少了家庭生活成本,属于隐性收入。最后,参照家庭主妇身份相近的服务业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出应赔偿误工损失1211.33元。

龚慧是律师辛凤杰从业十年来遇到的最执着的人。几天前,辛凤杰与龚慧见面,她问龚慧,要是省高院也判她输还会继续告吗?龚慧没有犹豫就回答说:“输了,就到北京去告。”

误工费扣除律师费、诉讼费后,龚慧相当于实得仅38.67元。她在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在乎的不是赔偿金。我坚信法律一定会给我一个公道。”

我不是无理取闹 打官司是想让法律给个公道

龚慧和代理律师都没想到,这个官司会一打就是三年。三年间,龚慧女儿从小学升至初中,全家也搬了家;律师怀了二孩,生下了一对双胞胎。3月26日,龚慧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自己不是无理取闹,打官司是想让法律给个公道。

“我不是无理取闹”

辞职后,龚慧每天买菜、做饭、接送孩子上学。

回忆起打官司这件事,她依然情绪激动,忍不住落泪。坐在后座上的女儿看着妈妈血肉模糊的脚,久久说不出话。这一幕,让龚慧记忆犹新。

受伤后,没有家庭主妇打理的家“乱了套”,这促使她要索赔误工费。

“我不是无理取闹,我坚信法律是保护弱者的。”龚慧向律师咨询得知,有法律条款支持自己的诉求,便与丈夫、女儿达成一致,无论最终赔付多少,都要坚持到底。

“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我不明白,明明有法律条文,怎么会输呢?”法院要龚慧提供收入证明,她说,自己没工作也就没有收入证明。

律师辛凤杰建议向武汉市中院上诉。理由是龚慧虽为全职妈妈,但具备劳动能力,受伤使其当时丧失了出外工作的可能性。

武汉市中院二审后,辛凤杰有些气馁了,劝龚慧放弃。龚慧坚持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后向省高院提出了申诉。

“这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案例”

省高院的判决结果让龚慧与辛凤杰感到欣慰。辛凤杰认为,随着二胎政策放开,全职妈妈不断增多,龚慧案的胜诉将让更多人受益。

记者以“湖北省”“误工费”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显示有相关案件3万余个。其中,与龚慧一样无工作的提出赔偿误工费的极少。

“可能过去类似案件没有参照新的司法解释,之后的案件又参照了过去的判案标准”。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巍认为,龚慧案对同类案件具有影响意义,有了先例以后一些案件可能就会参照审理。

今年1月,龚慧前往硚口区法院领取误工费赔偿时,负责审理的法官特意复印了省高院的判决书。法官告诉龚慧,“这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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