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为索要42万余元工程款 举假证告自己
2017-03-28 15:01:00 来源:楚天快报

  为了索要纺织公司欠自己的42万工程款,枣阳一名包工头让工人们伪造欠条,举报他拖欠农民工工资,希望通过政府部门施压,让纺织公司结清工程款。

  昨悉,在枣阳市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下,该案被依法撤销。

  农民工举报包工头索要欠款42万余元

  2016年2月5日,张某、李某等10名农民工来到枣阳市人社局,举报包工头彭某拖欠他们共78名工人的工资。接到工人们的诉求后,枣阳市人社局联系上彭某,责令其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

  然而,到达限定日期后,彭某仍拒不支付。无奈之下,枣阳人社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请求立案侦查。

  警方侦查发现,2014年3月,彭某与湖北某纺织有限公司签订了总造价为128万元的建筑施工合同。2015年6月工程结束,彭某在领取了纺织公司支付的99万余元工程款后,拖欠李某等78名工人工资合计42万余元。

  调查取证中,彭某表示愿意走司法诉讼程序。公安机关遂认定彭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6年12月将彭某刑事拘留。

  案件存3处疑点检察官揭开真相

  事件发展到这里,似乎运用法律程序就能正常解决。然而,案件的背后,却并没有这么简单。

  2017年1月,此案被移送枣阳市检察院审查批捕,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仔细审查卷宗后发现3处疑点。

  一是公安机关没有移送讨薪人员的证人证言,仅移送了对彭某所作的两份讯问笔录及人社局在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等材料。

  二是发案原因不清,没有调查彭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原因。

  三是本案的关键证据,即5张彭某拖欠工人工资的清单存在明显的造假痕迹,清单上虽有78名工人的签名和手印,但字迹相似,不像78人所写,也未标明该清单是已支付清单还是欠款清单。

  根据办案经验,检察官初步判断此案很可能是一起假案。

  为了印证事实,核实疑点、查明真相,检察官展开深入调查,询问了彭某和参与讨薪的农民工,并多次深入施工现场了解详情。

  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为讨要工程尾款包工头举假证告自己

  原来,2015年6月,彭某在领取了纺织公司支付的99万余元工程款后,为了尽快要回剩余的工程款,彭某上演了一出让张某、李某等人伪造5张欠条,并安排张某、李某等10人到枣阳市人社局,投诉其拖欠78名农民工工资的闹剧,意在通过政府部门施压,让纺织公司结清剩余的工程款。

  据此,枣阳市检察院认定,彭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系假案,遂依法对彭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今年1月18日,公安机关回复:已查明该案欠条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确系假证,决定撤销该案。

  日前,枣阳市检察院依法作出撤销该案的决定。

  昨日,湖北志民律师事务所杨建继律师称,彭某为达个人目的,不惜列举假证,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虽然刑事责任不予追究,从法律意义上讲,司法机关有权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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