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联合教育部门呼吁:未满12岁禁骑共享单车
2017-03-29 11:00: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稿件原标题:交管联合教育部门齐声呼吁:未满12岁禁骑共享单车

昨日,洪山区交通大队联合洪山区教育局,启动“关注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活动,将在全区68所中小学共10余万名在校学生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其中就包括“未满12岁禁骑共享单车”。

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本月初,洪山区交通大队民警在走访中发现,共享单车、平衡车出现后,目前社会上有部分未成年人私自在道路上骑、乘。尽管共享单车平台在注册时,需要填写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未满12周岁无法认证,但有的家长不知道这一法规,或不以为然,允许小孩用自己的账号租车骑车,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3月26日,上海一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洪山区交通大队收集相关案例、法律法规,制作了“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讲”课件。3月28日上午9时许,在武汉市旭光学校开展宣讲大会,该校1000余名师生、洪山区68所中小学安全副校长及部分家长参加,现场发放了《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使用。

楚天都市报记者在《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中看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必须年满12周岁;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等。”交警介绍:“此次活动并不是刻意针对共享单车,现场的交通安全教育还包括电动车、滑扳、平衡车等问题,希望更多人来关注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

下一步,洪山区交通大队将把讲课视频,以微电影的形式制作成宣传教育片,发放到洪山区68所中小学,在10余万在校学生中进行播放,进一步加强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关注大楚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achuwang),给你有用有趣有料的资讯,还有好礼天天送。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吧。

交管联合教育部门呼吁:未满12岁禁骑共享单车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