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挪用公款287万余元 法官以他为例算了3笔账
2018-07-14 10:29: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干部挪用公款287万余元,法官以他为例算了3笔账

楚天都市报7月13日讯挪用公款287万余元,原青山区档案局干部陈某成青山区纪委监委成立后首例留置案。近日,武汉市青山区纪委监委组织该区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财务分管领导、财会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共计180余人,参加原青山区档案局干部陈某涉嫌挪用公款案庭审。

“从个人成本来看,你不但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名誉,更加失去了自由,从个人角度来说,得不偿失;从经济成本来看,尚未归还单位的287万余元仍将由你退赔单位,贪图一时的不义之财,不仅葬送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还要因为退赃累及家人,结果是人财两空;从家庭成本来看,使年迈的父亲伤心,让他承受孤独和牵挂,失去晚年的幸福和快乐,使孩子过早的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失去父爱,整个家庭因为你的一念之差风雨飘摇。”这是审判原青山区档案局干部陈某涉嫌挪用公款案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环节——法庭教育,审判长从个人、经济、家庭三个维度向案犯陈某算清了犯罪的沉重账本。

“今天的庭审教育太震撼了,哪能想到共事那么多年的同事现在戴着手铐出现在面前啊,以前廉政学习听到那些腐败案例总觉得离自己很远,过几天就忘了,现在想想真的太无知了。人一旦把敬畏心丢了,那就真的危险了。”青山区档案局办公室主任石义清旁听庭审现场后深受触动。

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随农华说,陈某之所以走上不归路主要是“总开关”出现了问题,再者就是监管出现了漏洞。“今天看到陈某痛彻心扉的忏悔,作为一名分管财务的直接负责人,受益良多——必须以更加清醒的头脑审视财会工作。”青山区新沟桥街党政办主任刘奕颇有感触。

青山区纪委监委组宣室负责人表示,利用法院庭审的教育功能,将纪律规矩、法律知识与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例结合起来,给现场党员干部上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提醒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做到慎初、慎独,引导公职人员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责任编辑:陶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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