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高速上晒稻谷 路政人员帮其收拢送回家
2018-09-12 14:57: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3000余斤稻谷“霸占”武荆高速天门北

楚天都市报9月12日讯9月11日,在沪蓉高速湖北武荆高速段天门北收费站,附近村民“霸占”高速公路收费广场,用以晾晒自家稻谷。湖北高速路政汉十支队武荆第一大队执法人员向其宣传晾晒的危险性,并援手帮忙收拢稻谷后送回其家中。

汉十支队武荆第一大队外业管理员张济军介绍,眼下正是稻谷收割时节,高速公路因场所大、离家近、晒粮快等,成为附近村民打场晒粮的“理想场所”。稻谷本身就会降低路面与车轮的摩擦系数,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而村民同时带上高速公路并用于 “警示”过往车辆碾压的石头和啤酒瓶等,更是车辆行驶的重大安全隐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都属违法行为。

张济军和路政员夏迅耗时一小时,援手将一名老人的3000余斤稻谷收拢并送回其家中。

“公路晒粮,不仅会造成高速公路行车安全隐患,还会使粮食受到污染,危及食用者人身健康。高速公路都是沥青路面,沥青是由不同分子量的碳氢化合物及其非金属衍生物组成的黑褐色复杂混合物,含有很多的致癌物与杂质(如沥青及其烟气中存在酚类、粉尘、蒽、萘、吡啶等有害物质)。”张济军说。

“感谢你们今天给我宣传的法律知识,我保证以后不会再上高速公路收费广场晒粮了。”村民谢英华说,“我也会给我的左邻右舍宣传,让他们也别来这晒了。”

汉十支队武荆第一大队提醒广大村民:把粮食晾晒在公路上是一种损人又害己的行为,后患无穷,同时也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责任。

责编:刘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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