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男子在工地门口晒太阳 飞来横祸失去双腿
2019-04-13 11:44: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4月12日讯货车司机工地运送沥青,一时疏忽将门卫碾伤,导致对方双腿截肢。近日,硚口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批准逮捕驾驶员张某。

2016年初,张某从其叔叔处购买了一辆二手低速货车,用于工地上的建材运输工作。2018年11月,张某驾驶该货车来到硚口区的一建筑工地运送沥青。到达工地门口后,张某从微信群得知该工地内有段道路无法掉头,于是决定倒车驶入工地。由于当时工地大门是敞开的,张某便直接倒车驶入工地,也没有下车查看周围路况。而此时,门卫刘某正在工地门口处的躺椅上晒太阳,其位置恰好处于张某的视野盲区。张某一个疏忽,直接将刘某刮倒并辗轧致伤。

事后,刘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脱离生命危险,但双腿被截肢,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一级。2019年3月11日,硚口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批准逮捕张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在实际生活中,机关、学校、工地和封闭式住宅小区的道路及出入口、地下车库及其出入口等均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所认定的“道路”,在这些地段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与交通肇事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交通肇事罪有一个构罪前提,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在非道路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只要一人以上重伤,便可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非道路上开车更要小心谨慎,稍不留神,造成的可能不仅仅是一个事故,而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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