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该对讹诈者较这个真
2018-09-13 07:35:00 来源:湖北日报
    李英锋

    9月2日,浙江金华的滕先生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称是被他撞倒。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滕先生未撞到老人。终获清白的滕先生表示越想越生气,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9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对于滕先生的起诉意向,网友呈现出一边倒的支持,这种鲜明的民意表明了人们对反咬一口的讹诈者深深的不满和憎恶,也表明人们希望讹诈者承担更多法律责任、付出更大法律代价的态度。
    救人反被讹诈,滕先生不是第一个,可能也不是最后一个,正因为这类事例时常出现,才造成了“老人倒地不敢扶”的恶劣影响。这种行为实际上已构成了敲诈勒索,严重损害了助人者的合法权益,岂能一句道歉就能了事?除了对个体的伤害,这种道德讹诈也会对社会公德和社会诚信构成伤害,让人们在需要帮助的倒地者面前变得犹豫、冷漠、迟疑,甚至成为躲避围观的看客。
    道德讹诈给他人带来了高风险,但对讹诈者本人却几乎没有带来什么风险。即便是助人者被证清白,有的讹诈者甚至连道歉都没有,没有任何愧疚之意。道德讹诈的低风险、低成本甚至趋近于零的责任,对讹诈行为无异是一种纵容,向社会注入了“负能量”,不利于道德建设,不利于涵养友善环境。
    道德讹诈者起诉助人者的事常常有,但助人者起诉讹诈者的事却鲜见,滕先生拟针对讹诈者一方发起诉讼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在取得了有力证据的基础上,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给讹诈行为定性,让讹诈者承担必要责任,能够对讹诈者一方进行全面到位的惩戒和教育。滕先生拟发起的诉讼不仅是个人之诉,也具有社会公益属性,彰显了与讹诈行为进行博弈的决心和力量,做出了很好的维权探索和示范,对讹诈者或潜在的讹诈者则是一种震慑和打击,能够促进道德和法治的进步。
    希望从今往后,每一个人遇到需要帮助的人,都能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一旦遇到缺乏诚信与公德的讹诈者,也能堂堂正正地予以反击。更重要的是,相关执法部门和执法者不应再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和稀泥”,只有依法依规追责,对原则性问题绝不退让,利用行政手段、征信手段甚至刑事手段对讹诈者进行严肃惩戒,才能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唯有理直气壮用法律为好心人撑腰,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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