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晚传媒·武汉晚报9月12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赵千喜 熊斌)美国法院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县高等法院判陶某、童某连带偿还刘某12.5万美元股权转让款,刘某回国后向武汉中院提出申请,希望武汉中院能承认并执行美国的判决。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承认并执行美国法院所作判决。
据了解,该案申请人刘某及被申请人陶某、童某均系旅美华人。2014年7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县高等法院以缺席判决形式,就原告刘某诉被告陶某、童某的股权转让纠纷作出裁判,判决陶某、童某连带偿还刘某12.5万美元股权转让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和诉讼费用。
因陶某和童某在武汉市内均有房产,刘某这才向武汉中级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承认并执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县高等法院的判决。
武汉中级法院审理认为:由于中美两国之间既未缔结、也未共同参加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国际条约,此前中国法院也未曾依据互惠原则认可过美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此案审理在全国尚无先例可行。
在审查了对美国法院对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以及被申请人是否收到合法通知,是否存在美国法院认可中国法院判决的互惠前提,承认和执行该判决是否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者损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相关问题后,裁定对该美国法院判决予以承认和执行。
据悉,该案系中国法院首次依照互惠原则认可美国法院商事判决效力的案件。
相关法学学者认为,该案裁定不仅开创了美国法院判决在中国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为中国完善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制度提供了司法案例和实践素材,更为法学界提出了进一步研究涉及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制度的新课题。